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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以看房子为借口,实则公然抢夺耄耋老人千元现金。近日,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4年7月,92岁的黄某坐在自家门口乘凉,一女子杨某见其独身一人,拄着拐杖行动不便,便以看房子为由进入黄某家中,趁黄某不注意抢走其上衣左侧口袋内的2000元现金。黄某无力追赶,只能眼睁睁看着抢钱者逃离。

事后,黄某求助邻居帮忙联系家属报警,杨某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涉嫌抢夺罪,并据此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要时刻保持警醒,对无端的搭讪多一份防备之心,守护好自己的财物。一旦遭遇不法侵害,应勇敢积极报警,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共同守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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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仙游法院

编辑 | 罗婷婷

审核 | 林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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