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嘉陵义警协会在嘉陵区之江路侧放置的义警驿站被人拆走了,提前也没人告知,不知道违反哪条规定?
网友还称,嘉陵义警护学岗是嘉陵区护校安园的公益组织,主要是对学生在校园周边的安全负责,真正做到让家长放心,让学校安心。当时放置集装箱做个临时义警驿站,也是为了让学生们和义警执勤时有个落脚避雨地,没想到被相关部门拆除了,伤了多少无私奉献的人心……
11月15日,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之江小学问题的回复:
您在南充市12345热线平台反映“嘉陵区嘉陵大道之江小学,因需要护送学生出行安全,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出资在学校旁修建了一个简易亭,供护学岗的热心群众遮阳避雨临时放置物品。现简易亭被城管拆除,但未告知拆除原因。现自己认为不合理,”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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