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我哥哥的脚被夹住了

很痛,请快点来救救他!”

“别怕,我们马上到!”

2024年11月8日晚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江店派出所接到报警求助

杨大爷下午发现羊丢了

晚上在山里寻找时

不慎踩中捕兽夹无法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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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江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

带上工具前去救援

几经周折

终于在山沟找到被困的杨大爷

只见他瘫坐在土坡上

右脚被捕兽夹死死“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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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细心观察

在确保不造成二次伤害的情况下

民警及热心村民使用工具对捕兽夹进行拆解

几分钟后随着“咔”的一声

捕兽夹被拆解开

大爷的右脚成功脱困

在场的人员都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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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你们,真是太感谢了,我被困了一个多小时!”

杨大爷及亲属们对民警的热心救助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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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杨大爷的脚经送医治疗后已无大碍

民警正在对贩卖和使用捕兽夹的人员开展调查

进山要谨防隐藏在草丛中的“陷阱”

万一不慎踩中捕兽夹千万不要慌张

第一时间报警向专业人员求助

另外私设捕兽夹狩猎行为对人和野生动物极具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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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都痛!六安一男子被困一个多小时!警方正在调查!

放捕兽夹的人

你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文章来源:六安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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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明天盒饭多加一个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