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被泼开水还遭恐吓,官方通报:12人被问责,涉事男生属未成年,不予行政处罚!网友建议可有效遏制犯罪的发生,请大家耐心看完!
9月29日,乳源一小学六年级男孩李某,向一年级女孩丘某泼洒热水,导致女孩二度烫伤,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李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李某未满十四周岁,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10月14日,丘某监护人与相关方面达成谅解,并收到赔偿款人民币32万元!本以为此事件到此结束,女孩父亲拿到赔偿款好好为孩子治伤,或再找个心理医生给孩子开导开导,男生赔了款家长也好好教育一下,以后不再做伤害别人的事,好家伙,女孩返校后,女孩家长发现孩子书包里有一张恐吓信,再度让女孩家长气愤,并且晒出离婚证,相关部门了解后尽全力调查此事,11月14日,相关部门已依规依纪对县教育局涉事学校共12名管理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3人予以免职!
有疑惑啊就得问啊,这个恐吓信到底是谁写的,看字体不像是学生,又像是学生写的,如果不是学生写的,那么是老师,嫌这事给学校造成不好的影响了,不然涉事学校12人被追责,看来不是那个男生写的,不然怎么会牵扯这么多人!
现在的学校都怎么了,往往学校出了事,而不是着急处理事,而是处理有事的那个人。企图尽可能地遮掩事件本身,出了事找原因,今后怎么才能避免此事件的发生,你觉得家长都是软柿子吗,真是滑稽,出了事不积极不端正态度,倒霉的就是你,有一个问题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对未成年的保护,他不够年龄不予处罚,孩子之所以这样,与父母娇纵分不开,我建议孩子可以不予处罚,因为他小,而监护人要替他的孩子来承担罪责,谁让你教育不好孩子哪,要么父母承担,要么把受伤孩子所受的罪让他也承受一遍,不然这样的孩子不会长记性,啥事家长都能摆平,也愈发让他无法无天了!只有严惩增加犯罪成本,才能有效扼制霸凌,你觉得我这个建议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