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劝导下,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3年,王某因自己承揽的一项工程,需要向许某租赁一辆机械设备,双方对于租赁设备的金额、期限等事项达成口头协议后,许某遂将机械设备交付王某使用,使用完毕后,双方进行了结算,王某向许某出具了一张结算单后,一直未向许某给付租赁费,许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卷材料并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本着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引导当事人采用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承办法官积极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相互理解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敦煌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 “能调则调、当调尽调、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调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晓双)
来源:敦煌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