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强军智库
作者:朱志高
【编者按】2024年11月4日,北京正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强军智库对《日本动力电池产业谋求自主赶超中国情况分析》作了研究。现原文刊发,供读者参考。
日本曾长期在锂电池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但日本车企在电动汽车发展路线上偏于保守,将精力主要放在混动车领域,造成动力电池产业发展逐渐落后于中国。当前,中国动力电池占据全球65%以上的市场份额,规模前10名企业中,中国企业稳占6席。近年来,日本在谋求动力电池产业自主上频频发力,意图构建动力电池自主供应链,相关举措可能对我国动力电池产业构成较大威胁,应加强研判,防范相关产业风险。
一、日本加紧谋求动力电池产业自主发展。
中国在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迅猛,随着近年来全球纯电动车市场的不断增长,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占全球份额逐渐扩大,已经成为行业引领者。根据韩国调查公司SNEResearch的数据,中国企业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科技、国轩高科等企业占据全球大部分市场份额,而日本只有松下控股能够进入全球份额前十。因此日本政府及大型车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积极开展动力电池自主供应链。
一是投入巨额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从2023年开始,日本就已经实施动力电池补贴政策,计划补贴总额超过6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79.64亿元)。日本经济产业省计划计划2030年日本电池产能占据全球20%的份额。9月6日,丰田和日产等日本主要汽车公司宣布将投资约1万亿日元(约合500亿人民币),扩大纯电动汽车电池的生产能力。
二是成立动力电池行业协会抱团发展。2021 年 4 月 14 日,日本电池供应链协会成立,涵日本盖丰田、日产、住友、松下等55家电池产业链企业,旨在实现电池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日本电池产业竞争力。
三是积极研发新一代电池技术。固态电池的能量密度和热稳定性能显著优于液态锂电池,且续航更长、体积更小。日本丰田、本田、日产三大主流车企纷纷斥巨资加码新一代动力电池研发,丰田计划在2025年前实现全固态电池的小规模量产,日产计划2028年实现固态电池大规模量产。
四是注重自主发展动力电池产业链。日本政府的动力电池补贴并不限于电池企业,而是包括了材料、设备等供应链企业,以实现动力电池自主供应链的重构。西北工业大学新能源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于冬生认为,这种模式有助于加速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将促进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利用,为日本电池产业的加速发展提供助力。
二、日本谋求动力电池自主发展主要考量。
日本车企在发展方向上与世界不同调,在其主要发展的混合动力汽车方向上,日系车拿下全球70%以上的市场份额,但未能跟上本轮纯电动汽车的发展浪潮。因此,日本痛定思痛,希望能够迅速在动力电池产业上追赶并实现反超。
一是与中韩等国争夺动力电池市场份额。中国和韩国的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迅速,在全球市场占据了较大份额,对日本形成了较大竞争压力。日本谋求动力电池产业自主,可提升自身的产业竞争力,在与中韩的竞争中提高胜算。
二是维护自身能源供给安全。日本的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对外依存度高,如果在动力电池领域有所突破,可促进其国内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源供给的多样化,提高其自身能源供给的安全裕度。
三是在电池技术上寻求领先地位。电动车发展的核心在于电池技术,谁掌握了最先进的电池技术,谁就能在电动车未来发展中占据优势地位,日本在下一代固态电池技术上的实力不容小觑。根据三星SDI的数据,目前日本占据全固态电池技术相关国际专利的68%,位居全球第一。其中,日本丰田集团拥有超过1000项固态电池专利。
三、日本动力电池自主发展对我构成冲击。
动力电池产业是我国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在我国宏观政策的推动和调控下,动力电池产业加速发展,目前已经在全球处于引领地位,日本自主发展动力电池势必对我国在该领域的地位造成冲击。
一是冲击我国相关企业市场份额。我国的宁德时代、比亚迪等企业在动力电池领域占据全球市场多数份额,日本努力提高市场份额意味着我国相关企业市场份额的缩小,一些原本属于中国企业的客户订单可能被日本企业夺走,进而影响我国动力电池企业的增量发展。
二是日本率先实现电池技术突破可能颠覆我国优势地位。混合锂金属电池的企业SES创始人胡启朝认为,“在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市占率方面,日本目前已被中国、韩国甩得挺远的。日本想打一场‘翻身仗’就要依靠下一代电池技术”。如果日本先一步实现技术创新并量产,极有可能借助新一代固态电池技术对我国实现弯道超车。
三是引发中日在动力电池领域的贸易摩擦。随着日本自主发展动力电池技术,其相关产品的竞争力或将进一步增强,而中日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同质化竞争加剧,可能引发中日在动力电池领域的贸易摩擦增多,影响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
四、积极应对动力电池产业外部风险挑战。
日本汽车行业技术实力雄厚,其动力电池产业对我国相关企业的发展构成较大威胁,但日本在动力电池领域的积极投入也可以产生“鲶鱼效应”,我国应将日本相关举措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动力电池产业向上发展的动力。
一是鼓励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加快下一代电池技术的研发。下一代电池技术是保证我国处于动力电池产业优势地位的关键,应出台政策鼓励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加强动力电池技术的研发工作,在能量密度、充电速度、安全性等重要指标上不断创新发展,积极探索新型电池材料,力争在下一代电池技术上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二是继续扩大我国动力电池产业链优势。我国动力电池企业通过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垂直整合,目前从上游锂、钴、镍等矿产资源的原材料供应,到中游的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主材的生产,再到下游的电池生产和应用,各个环节紧密衔接。自主程度领先优势明显,应研究防止本土企业盲目竞争,产业链企业相互协同,进一步扩大我国产业链优势地位。
三是研究与日本动力电池产业合作发展途径。一支独放不是春。尽管当前我国在动力电池产业上具备优势,但在国际地缘局势愈发恶劣,各国纷纷出台保护本国产业政策的大环境下,我国相关企业应该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与其他国家企业竞争,可以日本在动力电池产业的发展需求为机遇,主动探索与之形成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进而以中日贸易关系稳固发展促进双边关系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