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本报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由于承建的重庆奥园悦府二期(G16-1/07、G16-2/07)地块(15#至28#楼、S2、Z2-车库、Z3-车库)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近日,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本报注意到,2024年5月19日,由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重庆奥园悦府二期(G16-1/07、G16-2/07)地块(15#至28#楼、S2、Z2-车库、Z3-车库)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4年9月1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并抽查了翠微旧村改造项目1#-1地块桩基础及主体工程,发现企业和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未提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相关文件。3.未提供职业危害防治措施。4.未提供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5.多台吊篮冲顶限位失效(重大事故安全隐患)。6.多台吊篮未安装防倾斜装置(重大事故安全隐患)。7.多台吊篮安全钢丝绳坠重失效(未悬高100~200mm)。8.个别吊篮未设置相序继电器。9.吊篮下方无危险区警示。10.吊篮屋面支架部分编号缺失。11.部分吊篮安全绳与开启扇互相干涉。12.吊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签名空白,安全交底无记录。13.支架处钢丝绳端头未采用金属压制接头。14.未见楼层内电箱9月份巡查记录。15.楼层内灭火器失效。16.阳台临边防护滞后。17.施工现场门禁管理失效,大门进场通道损坏,人员随意进场。18.总平面、地下室与外部单位施工区域未全部隔断分开,存在外部单位人员穿行情况。19.现场大量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20.违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人字梯进行登高作业。21.楼层内包装盒、塑料包装、装饰材料等易燃物未清理。22.吊篮管理未挂验收牌、责任牌,吊篮布置在方案中未说明且交叉安装。23.异型吊篮后支腿加固方式不符合方案要求。24.楼层夹角处的吊篮钢丝绳与竖向打开的窗户存在摩擦。以上事实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复核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函》和《现场检查问询笔录》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有关条款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据有关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10月9日作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4〕81号),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月15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了陈述、申辩。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形,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事实清楚,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

依据有关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给予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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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报查实,此次涉及的事故为重庆奥园悦府项目5·19高处坠落事故。2024年5月1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重庆奥园悦府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工程为重庆奥园悦府项目(G14/G16地块)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单位为重庆锦奥置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大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重庆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报曾在2024年9月11日以《图方便,丢性命……重庆奥园悦府项目5·19高处坠落事故查明》为题进行过报道。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0-08-20,法定代表人为卢建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427196671139Q,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蕉岭县蕉城镇奥园广场21栋207室,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昌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文|中国基建报 张军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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