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
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开始实施
近日市医保局发布了相关政策问答
一起来关注↓
1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答
长期护理保险是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2
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哪些人?
答
2025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是金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金华市区、东阳、义乌、永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上述两类参保人员在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3
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享受人员是哪些?
答
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4
长期护理保险怎样缴费?
答
长期护理保险实行按年缴费,2025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5
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
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具体案例
①居家护理案例
参保人张某经申请评估后被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指定某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提供居家护理服务。根据规定其可以享受每个月不超过25小时的居家护理服务,具体包括沐浴、理发等42项生活照料护理服务以及吸痰、换药等34项医疗护理服务。如每月享受25小时服务,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向护理机构支付1200元(60元/小时×25小时×80%),个人承担300元。
②机构护理案例
参保人王某经申请评估后被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入住某定点护理机构。护理机构按照规范标准为其提供护理服务,如果每月的护理费用为240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向护理机构支付1680元(80元/床日×30日×70%),剩余720元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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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如何申请失能等级评估?
答
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通过浙里办APP、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等途径提出申请。
温馨提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自2025年1月1日起受理,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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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
A
金华市区:400-0579-222
兰溪市:0579-88133182
东阳市:0579-86639155
义乌市:0579-85020060
永康市:0579-87312393
浦江县:0579-89392657
武义县:0579-89081191、0579-89081198
磐安县:0579-84661958
来源丨金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