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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顾少华(1988—),江苏苏州人,苏州科技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史学史、近代思想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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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人文杂志》2024年第9期,第30-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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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致19世纪七八十年代,颇受中国知识精英关注的君民上下是否情通之事,被纳入外来的政体知识中进行论述,于是自秦朝以来君民悬隔的问题,被视为中国作为“君主”政体国家的痼疾,中国“君主”政体说初步形成。19世纪末年,流行的民权话语及衍生的相关论述,被整合入中国“君主”政体说,后者由此逐渐趋向以君权重、民权轻为主的构造。1900年前后,“专制”这一新的政体概念出现,原属于中国“君主”政体说名下的相应描述,被转接到新出的“专制”政体名下,从而迅速构造出中国专制政体说雏形。中国专制政体说最初建构的思想底色,是君与民的二元关系。构筑在这样的中国专制政体说之上的反专制话语,虽有利于打破君权迷思,但没有真正从“人”的政治主体性角度批判专制压迫,反专制背后诉求的“平等”“民主”等理念也无法真正落到“人”的层面,这说明晚清反专制、反压迫的思想解放还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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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君主国;专制政体;梁启超;王韬
中国古代专制说是解读和叙述中国古代历史的基本观点,是中国史领域的核心命题。对此的讨论,除探究中国古代社会的实际状况外,从认识论角度思考该说本身的形成史,同样是题中之义。学界对中国古代专制说形成史的研究,已有不少优秀成果:一是以专制概念为主线展开相关接受史研究;二是聚焦梁启超、钱穆等代表性人物的论述;三是关注专制概念传入前的国内政体知识。但问题是,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组成,可分为总括性的语汇和其指涉的内容两个层面。前者是以专制概念为核心的总括性短语,除中国古代专制说本身这组语句外,还有如“中国古代是专制社会”“自秦至清为专制国家”等表达;后者则是被统摄于这类语句之下有关中国古代社会描述的基本内容。简言之,中国古代专制说涉及“表”与“里”两个维度,二者也并非天然地结合在一起。不过,目前关于此说形成史的研究,主要着眼于“表”的层面,即多据专制概念这条明线寻找、解释史料;而有所忽视“里”的层面,即忽略了关于中国古代社会描述的这条暗线;更甚少细究“表”与“里”两个层面结合构造的历史现象及其影响。
因此,本文在前贤研究基础上,为更加立体、深入地理解中国古代专制说在晚清创制的内在思想脉络,将揭示被忽视的此说之“里”于19世纪的演进历史,探讨1900年前后这一业已存在的“里”被嵌入后出的“表”—政体概念,最终形成“表里合一”的中国古代专制说雏形的过程,并说明这种知识建构方式为中国古代专制说附着的思想特征。
一
由平行到相交:
中国“君主”政体说的初构
19世纪初,源自西方的政体知识逐渐零星传入中国。19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君主”“君民共主”“民主”为核心语词的这套政体概念,在中国知识界已成为形容不同国家及其政体的主流表达。中国被认定为“君主国”,即“君主”政体。不过,当时的中国“君主”政体说,除“君主国”的概念外,对中国政治特点的刻画主要挪用了原先早已存在的本土思想资源,并不是外来政体概念附带或刺激而新出的内容。因此,要追问的是,在接受外来政体概念之前,中国知识精英对本国政治的焦点论述为何,而这样的政治论述又如何与“君主”政体概念结合,并被用以描述中国社会。
19世纪50年代与60年代初,在较早接触西方政体知识的国内知识精英笔下,民情壅塞与否、上下是否情通,是他们论述本国政治的一项核心内容。1852年9月29日,王韬与友人谈论时事,感慨时局艰难。在他看来,造成国家困局的主因是官员未能尽职。虽然咸丰帝屡开言路,但“举朝之臣”不但没有直言者,且他们所奏皆满纸谀词,与国计民生毫无益处。官员如此行事,是“奉行故事,上下相蒙,苟安旦夕”。他特别指出咸丰帝并未闭塞言路,而是原应充当君民中介的官员,造成了上下壅塞。
王韬好友蒋敦复持相似看法。1860年春,蒋敦复作《后愤言》等文,其中的核心议题之一是在统治者立场阐明清廷受困于太平军的原因。他不止一次指出,“封疆文武、大小官吏上下相蒙、相欺、相轧,相率为伪”,并强调官员对“君父百姓事”置之不闻。他同样将君民悬隔、民情不能上达的矛头指向官员。且王韬和蒋敦复不是自顾自言,在他们书信和日记中存有与友人交流此看法的情况。因此,将君民情通与否作为解释国家政治现状的一项核心内容,很可能是当时较有共识性的观念。
对此能进一步提供佐证的是,成稿于咸丰年间(1851—1861年)的《校邠庐抗议》。该书“经世”部分很大程度是围绕君民情通这一主旨而设定。首先,冯桂芬借助儒家经典的话语权威,强调通上下之情的重要性。其次,他从反面指出君民壅蔽的负面意义,“上与下又不宜隔,隔则民隐不闻,蒙气乘辟而乱又生”,且认为清廷已呈现此种症状,并将原因归为官员不作为,批评他们不知民间情况。第三,他据此提出一系列应对之策,包括“重儒官”“复乡职”“公选举”“复陈诗之法”等。不难发现,《校邠庐抗议》“经世”部分论述展开的一项逻辑起点,是对吏治及官吏造成“民隐不上达”的批评。
当时王韬等人身份更多是地方士绅。郭嵩焘则不同,他于1859年1月5日入值南书房,颇受咸丰帝赏识,曾将通上下之情一事面陈咸丰帝。郭嵩焘的事例更能说明君民情通被作为描述中国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非仅是地方性的思想情状,而是具有相当的共识度。1859年2月26日,咸丰帝让郭嵩焘陈说在奏折中未能展开之事,并叮嘱不必隐讳。郭嵩焘表示,“今日总当以通下情为第一义”,“事事要考求一个实际,方有把握,故以通下情为急”,但重臣要员离百姓太远,事事隔绝,于“民情军情委曲不能尽知”。他的说法得到了咸丰帝的认可。对于官员传达民情的重要性,他在日记中还不时从正面肯定,以作自我勉励。
王韬等人是较早接受政体知识者。但当时他们重视君民情通,是基于对传统“民本”思想及现实政治的考量,不是因为受到外来政体观念的刺激。这在王韬、蒋敦复和传教士伟烈亚力(AlexanderWylie)的论辩中,体现得尤为明显。19世纪50年代,王韬、蒋敦复得益于在上海墨海书馆的工作,能较早接触到政体知识。1859年5月6日,王韬和蒋敦复讨论西方国家政治情况时,谈到政体类别中的“君民同治”,认为这是“西国政之大谬者”。同在墨海书馆工作的伟烈亚力对此持反对意见,并为“君民同治”政体辩护:
泰西之政,下悦而上行,不敢以一人揽其权,而乾纲仍弗替焉……故有事则归议院,而无蒙蔽之虞……今中国政事壅于上闻,国家有所兴作,小民不得预知。
当时王韬和蒋敦复尚未认可“君民同治”政体,这与后来他们将之视为理想政治形态的认知大不相同。这场关于“君民同治”政体的讨论,反映的是王、蒋二人接纳“君民同治”政体前的思想状态。换言之,从“君民同治”不被接受到备受推崇的过程而言,这场讨论处于此思想脉络的前端位置,值得重点分析。
一方面,对于“君民同治”为谬政还是善政的解释,伟烈亚力没有单从“君民同治”政体本身展开,而是借中国政治为参照。1856年墨海书馆刊印的《大英国志》已有政体三类说,并将中国归为由“恩伯腊”一人统治的类型,即后来所谓的“君主”政体,其特征是“礼乐征伐自王者出”的乾纲独断。如上文所讲,上下壅塞的问题是王韬和蒋敦复论说中国政治的重点。与他们过从甚密的伟烈亚力,很可能在平时交往中已了解他们的观点。伟烈亚力利用上下壅塞的问题,将中国政治树立为反面意象,同时强调“君民同治”政体的特点是“下悦而上行”,由此塑造出具有鲜明优劣对比的两类政体,以达到为“君民同治”政体辩护的目的。
另一方面,王韬和蒋敦复听完伟烈亚力解释后,并未改变原有观点。王韬承认中国政治存在上下壅塞的问题,但不认为这是中国政治体制的结果。在他看来,中国虽不是“君民同治”政体,但也可以“下悦而上行”。他表示:“中国所重者,礼义廉耻而已。上增其德,下懋其修,以求复于太古之风耳。”蒋敦复持相同立场,从儒家政治伦理角度强调中国政体的合理性,表示如果“民为主”或“君民共为主”的政体施行于中国,才是真正的“大乱之道”。王韬和蒋敦复因恪守儒家政治伦理的认知,已从根本上否定“君民同治”政体。因此,他们显然不会将“君民同治”政体作为思考中国政治状况的参照对象,也不会将自己关切的上下壅塞的问题置于政体类别中考察。可以发现,在当时他们的观念里,君民是否情通的论述与外来的政体概念尚处于两条平行的认知线,二者还未被关联。
不过,最晚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相关的知识图景已由平行变为相交的状态:君民是否情通的论述,已逐渐被纳入政体知识的范畴;“君民共主”和“君主”等政体概念,也真正逐渐被国内知识精英用于描述中国社会。这里首先以王韬为例。1867-1870年,王韬游历英、法等国,接触到西方政治制度,世界观念和文化视野发生重要转变,走出狭隘自闭的“夷夏观”,转而积极吸纳西学。其中,“君民共主”政体被他重新认识和接纳。
第一,王韬不再视“君民共主”政体为“谬政”,而是着力肯定并将其优点的解释设定在君民情通这一层面。他表示,“君主”和“民主”这两类政体都存在弊端,前者必须有如尧、舜一样的君主,才能长治久安;后者容易意见杂出,纷扰多事。他高度赞赏“君民共主”政体,“惟君民共治,上下相通,民隐得以上达,君惠亦得以下逮”。不难发现,他在愈加重视君民情通问题的情况下,逐渐挪用政体知识加以解释,认为这与政体类型有关,尤其赞赏能实践君民情通这一理想政治状态的“君民共主”政体。
第二,王韬不是停留于抽象层面评说不同政体类型,他的意图是以之描述和省思中国政治。他对实行“君民共主”政体的代表—英国推崇备至,认为该国国力能冠于欧洲,根源是“上下之情通,君民之分亲”,“英国政治之美,实为泰西诸国所闻风向慕,则以君民上下互相联络之效也”。作为对比,他强调“中国则不然”,认为中国想要谋求富强,根本之法是要通上下之情。在这种对比论述中,中国不仅被归入“君主”政体,且具有该政体相应的君民相隔的特征。抑或说,他借政体概念,将自己一直关注的上下壅塞的问题,构造为中国作为“君主”政体所具有的特定症状。
第三,王韬从时间维度为中国的“君主”政体划定相应的历史时期。他表示,“君民共主”政体与中国“三代”时期的政治状况类似。他固然是以“三代”这一儒家政治文化的理想社会作为比附,为“君民共主”政体提供合理性依据;同时也有言外之意,即虽然中国“三代”时期情况如此,但“三代”后情况则又不同。在这样的时间区隔中,中国历史脉络被划分为两个异质时期,“三代以上,君与民近而世治;三代以下,君与民日远而治道遂不古若”。他强调,中国从秦朝始,上下壅塞的问题愈加明显。在他笔下,自秦朝始中国是君民悬隔的“君主”政体国家的论断也由此形成。
郭嵩焘同样展现了这样的思想情状。1876-1879年,他因出使英、法两国,得以近距离观察西方社会。他认为,对中国问题的思考应以西方国家为参照,“中国五千年政教,其遗留必有可观,正须与泰西相与比较,以考知其得失”。对于该问题的思考,他的眼光也转向英国政治制度,将之与不同政体类型相关联。一方面,他赞赏英国政治制度,认为英国强盛之本,在于其政治制度充分发挥君民一体的作用,“君与民交相维系”。另一方面,他以此对照叙述中国政治,认为《周礼》确立的制度与英国状况类似,都注重君民同心、上下情通。但中国自秦朝始则呈现君民相隔的政治局面,“民之情达与不达弗计也”,“民之欲遂与不遂弗问也”。I1自秦朝始中国进入“君主”政体时期的观点,同样在郭嵩焘笔下形成。
不难发现,上下壅塞的问题与政体知识结合后,初步形成了中国“君主”政体说。这样的事例,在19世纪80年代的《申报》中也逐渐出现。譬如,刊于1888年7月8日的《论重民则国以富强》讲道:“自秦汉以来则成为西国君主之政矣。”该文明确以政体概念对中国历史划分阶段,而如此区分的标准主要是君民关系。秦朝以前的情况是君民一体,上下情通;秦朝以后的状况则是“民生愈蹙,民势愈衰,君与民遂成隔绝堂廉……休戚绝不相关”。此外,《申报》的《论宜通民情》《君民一体论》等文,不仅在题中已强调君民情通的主旨,正文也结合政体知识加以论述。
由上可见,一是外来的政体概念,另一是本土政治核心话语的君民情通与否,在19世纪中期虽已相遇,乃至同处一个对话空间,但仍是平行状态;大致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二者才逐渐相交,并以前者之名套于后者内容的方式,初步形成中国“君主”政体说。对于中国作为“君主”政体国家的接纳,中国知识精英的思维逻辑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君民共主”政体国家为镜像,并将原先早已存在的君民是否情通的论述嵌入其中,以之区别“君主”和“君民共主”政体。同时,借助“三代”黄金时期政治想象的比附,进一步肯定“君民共主”政体在通上下之情方面的优势,由此也将“三代”前后的时间脉络截断,自秦朝往后的历史阶段被划为上下壅塞的“君主”政体时期。应说明的是,在此阶段,中国“君主”政体说是以君民悬隔、上下壅蔽为核心元素展开的,不同于下一阶段呈现的特点。
二
基于君民之权的再构:
中国“君主”政体说的演进
19世纪末,中国“君主”政体说结合当时流行的民权话语,得到进一步发展。这种知识再生产包含两层涵义。一方面,君民是否情通的内容,作为具思想底色意味的共通性论述,使得旧有的中国“君主”政体说与新流行的民权话语相关联;另一方面,经此联结,中国“君主”政体说趋向以君民权力关系为核心的构造,君权重、民权轻成为其核心内容。
当时作为外来概念的民权,同样吸收君民情通这层内容,作为自身一项核心内涵。譬如,在19世纪末民权说重要推手的梁启超笔下,君民情通即被视为解释民权涵义的重要元素。1896年11月,他在《古议院考》讲道:“君权与民权合,则情易通。”关于“情易通”具体所指,他以儒家经典解释,强调察民情、顺民意。1898年4月,他在《论湖南应办之事》中表示,兴民权需要相应条件,不能骤然实施,特别是当普通民众还不具备必要素养时,可采取包括兴绅权在内的阶段性措施。兴绅权与兴民权虽然主体不同,但内在诉求是一致的,强调君民情通,“今欲更新百度,必自通上下之情始”。受梁启超影响的易鼐,甚至建议“每省设一民权司,以通上下之情”。
梁启超等人的论述,尚属民权说支持者内部的观点,这里再以处于外部批评者立场的张之洞为例。张之洞明确反对民权,认为这是“召乱之言”,但不反对民权蕴含的重民情之义,表示“考外洋民权之说所由来,其意不过曰:国有议院,民间可以发公论、达众情而已。但欲民申其情,非欲民揽其权。译者变其文曰民权,误矣”。在他看来,民权真实涵义是君民情通,而非民众自揽其权。
从更广的思想图景而言,19世纪后期,君民一体、上下情通作为具有思想底色意味的内容,持续性地承接具有民主意涵的外来概念的在地化。正是基于这层共通的思想底色,原先存在的中国“君主”政体说得以较为顺利地与后出的民权说相结合。19世纪末汪康年和康有为的论述,较为典型地反映了这种知识再生产的情状。汪、康二人更多是在上下是否情通这一层面,将民权话语嵌入至中国“君主”政体说。
1896年9—10月,汪康年在《时务报》刊发《论中国参用民权之利益》等文。他借用政体知识讲述中国“三代”社会,表示“古之为国,未尝不欲与民共治”,认为“三代”时的政治特点,与“君民共主”政体类似。对二者的相似处,他以儒家著述的“民本”内容作解释,指出是君民一体、上下情通。在他看来,这种政治特征也是重民权的表现。应注意到,他对民权的使用主要强调君民相亲的重要性,所谓“事相谋,情相接,志相通”,而没有批评君权过重,甚至表示“大权仍操之君”。他的理想社会,是“君民共主之国”或“三代”时的中国。作为理想社会的反面,是“三代”后的中国,表现为君民“上下隔绝,彼此相离”。可见,当时汪康年注重民权含有君民情通之义,并以此为连结点,将民权话语叠加至中国“君主”政体说。
相比而言,想借光绪帝力量变法的康有为,回避君权过重问题的倾向更为明显。他的变法核心策略是以君权变法,“惟有乾纲独断,以君权雷厉风行,自无不变者”,所撰如“上清帝书”等文本的预设读者,也是光绪帝。因此,19世纪末年,他反复提及“君权之尊”,用之代替君权过重的说法,以形容“君主”政体。譬如,在1898年3月12日递交总理衙门的进呈《俄彼得变政记》的奏折中,他表示中国与“民主之制”的美国不同,与“君民共主之制”的英、德也不同,而与俄国类似,属于“君权最尊”的“君主”政体国家。康有为的“君权之尊”一词,已淡化君权过重之义,其主要意思是君民隔绝。如他以印度等国家为反面案例,认为这些国家是“君自尊,与民隔绝之国”;又以日本为正面案例,认为日本政治具有“去尊重之积习,恶上下之相离,视国民皆一体”的特征。他对光绪帝的“纡尊降贵”建议也主要指向君民情通,所谓“改上下隔绝之礼”。可见,康有为虽为中国“君主”政体说新添“君权之尊”的元素,但仍是以此批评上下壅蔽的问题,所谓“三代以下,其君日尊,其民日卑,上下不交”。
同时,在政治思想更为激进者的笔下,中国“君主”政体说被添入民权话语涉及的君民权力关系,由此主要呈现君民权力二元对峙的内容,即表现为以君权重、民权轻为核心语词建构的论述。譬如,梁启超《西学书目表》谈到学史旨趣时,涉及中国“君主”政体说的这层内容,“当知三代以后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原”。虽然这里的“君权日益尊”与上文揭示的康有为用词类似,但梁启超更强调君权重、民权轻的问题。
除君权重、民权轻这一直接表述外,围绕民权衍生的关联概念同样被挪用,由此形成更为丰富的中国“君主”政体说。其中,这些相关概念又可分为新旧两类,既有原属于传统思想资源范畴而又被重新激活后使用的政治用语,也有当时新出现的政治语词。前者较为典型的是“公天下”“私天下”这对概念。唐才常曾以此界说不同政体性质及相应的君民关系。他表示,立国性质的公私是判断不同政体的标准,“五洲之国分三等:曰君主,曰民主,曰君民共主。君主邻于私,民主、君民共主邻于公”。同时,他以此解释中国历史,认为自古至今世局有三变,“自邃古至唐、虞,世局一变;自唐、虞至秦、汉,世局一变;自秦、汉至今,世局又一大变”。其中,自秦朝始,中国政治环境是君主私天下,“恃压力之重,私天位之宅”,“君民截然,两不相谋”。可以说,他不仅以重君权、轻民权之语描述秦朝以后的政治特征,也以“公天下”“私天下”这类传统政治语词进一步说明君权重、民权轻这一核心论述。后者较有代表性的是民智一词。19世纪末年,开民智逐渐成为国家富强话语的重要元素,所谓“求强国而不知开民之智,犹适楚而北其辙,徒劳而无功也”,尤其形成了兴民权应先开民智的这一流行观点。在这样的论述中,民智程度的高低与君民权力关系联系在一起,如严复讲,“君权之重轻,与民智之浅深为比例”。在民权说支持者看来,中国民智未开,不仅是民权未兴的要因,也是中国自秦朝以后的痼习,是君权愚民的结果。梁启超指出:“秦始皇之燔诗书,明太祖之设制艺,遥遥两心,千载同揆,皆所以愚黔首,重君权。”这样的观点在当时思想趋新的知识群体中还不在少数,以至于政治立场保守的王仁俊批评说:“今天下卮言日出,曰中国秦后纯为君权愚民之制。”
此外,在中国“君主”政体说中,秦朝这一区分前后历史阶段的时间节点同样被进一步确认。19世纪末,康有为提出“大同三世说”,梁启超继承其师之说,也积极宣扬。“大同三世说”核心内容之一,是借“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这三个依次演进的时序概念,将历史脉络分为三个时期,并联系政体知识将每一世对应相应政体。其中,“升平世”是“一君世”,又可细分为“君主之世”“君民共主之世”,中国则处于“君主之世”。这里的“君主之世”等概念,便是以政体概念与历史分期结合后的产物。“三世”概念出自儒家经典,它附带的思想效力,使秦朝这一时间节点在区隔前后不同时期层面更具正当性。康门弟子徐勤讲道,“周秦之世,地运顿变”,“变为君主之世”;梁启超也表示,“秦以前,据乱世也”,“秦后迄今,升平世也”。秦朝以后的历史被进一步统摄于具有鲜明共同特征的特定历史阶段。麦孟华表示,“升平世”的特征,是“以君统民,事总一智,万愚受治,权属一尊,万卑受成”。可见,“大同三世说”从时间观念的角度,使中国“君主”政体说更具时间感。1898年11月20日,《太阳》杂志在介绍康有为“大同三世说”时,甚至直接讲到“以君主政体为升平之世”。
概言之,19世纪末,中国“君主”政体说继续演进。其一,君民是否情通的内容作为持续性的思想底色,不仅奠定19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君主”政体说的内核,同时在19世纪末继续被用以解释包括民权在内的具有民主色彩的重要概念。而这一思想底色正是民权话语和中国“君主”政体说相结合的思想基础。其二,两者的结合又促使中国“君主”政体说超出原先的论述范围,增添了基于君民权力二元对峙的内容。其中,新增的描述既有自秦朝以后君权重、民权轻这一主线,也有与此关联的权之公私、民之智愚等元素。抑或说,以君权、民权为核心的概念群丰富、重组了中国“君主”政体说,但不变的是君和民二元结构的立论。
三
“鸠占鹊巢”:
从“君主”到“专制”政体说
19世纪末,中国“君主”政体说趋向以君民权力关系为主构造的同时,包括专制概念在内的政体新名词也愈来愈多地输入中国。大致在1899—1903年,专制概念被时人逐渐接受并用于描述中国政体。在此背后的思想景象,是“专制”以“鸠占鹊巢”的方式取代“君主”,即中国“君主”政体说名下的原有内容被移至“专制”名下,从而迅速形成中国专制政体说的雏形。
梁启超是中国专制政体说的重要论说者。1899年他对专制政体认识尚处于游移状态。这恰能反映专制政体被接受背后的思想情状。当年4月《清议报》刊登的《各国宪法异同论》,是据加藤弘之《各国宪法的异同》翻译而来。但文章关键处也有梁启超的注解,涉及他对“专制”“立宪”“共和”这三类政体新名词的理解:
故苟凡属国家之大典,无论其为专制政体(旧译为君主之国)、为立宪政体(旧译为君民共主之国)、为共和政体(旧译为民主之国),似皆可称为宪法。
在这段材料中,括号内的文字是梁启超添补的解释,体现出他对政体新名称的认知。加藤弘之原文以“专制”“立宪”“共和”这三个名词表述不同政体。这对当时的梁启超而言,属于新知识。一般来说,人接受新知识的基本逻辑是将陌生的新事物熟悉化,将之纳入自身已有的知识体系进而理解。梁启超同样以此思维解读新的政体概念,撷取在中国知识界已为人熟悉的“君主之国”“君民共主之国”“民主之国”,依次对应“专制”“立宪”“共和”这三类政体。
值得注意的是,“君主之国”“君民共主之国”“民主之国”这三类政体知识在19世纪后期中国知识界渐传渐广的表现,不仅是抽象概念本身的流行,更重要的是它们已被用于特定国家具体政治状况的描述。因此,梁启超所谓“专制政体”旧译为“君主之国”的说法,不只涉及译名的简单对应,也关涉名词背后内容的转接问题。换言之,中国“君主”政体说名下的原有内容已被贴上“专制”标签。这种现象在当年12月《清议报》刊登的《蒙的斯鸠之学说》中,体现得更为明显。
《蒙的斯鸠之学说》是据中江兆民《理学沿革史》涉及孟德斯鸠的内容摘译而成,其中一些关键语词又参照何理之《万法精理》。关于孟德斯鸠对政体的三种分类,该文写作“专制政体”“立君政体”“共和政体”。这是新出现的政体概念。梁启超摘译此文,着意借“专制政体”和“立君政体”这两个新概念描述中国历史。因此,在该文按语中屡有类似“历征诸二千年之史传”等语。他认为,“专制政体”和“立君政体”这两个概念相近,又都契合“中国二千年来之政体”的描述。事实上,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归纳的三类政体,其性质、原则各不相同。何理之《万法精理》也以“形质各异”为标题,表明三类政体的不同。所以,梁启超视“立君政体”与“专制政体”类似,实际是他自己的“发明”。这与梁启超仍延续以君民二元权势关系理解政体概念的逻辑有关。在《蒙的斯鸠之学说》中,“立君政体”和“专制政体”被分别定义为“有君以莅于民上,然其威权受法律之节制,非无限之权是也”,“人民皆慑伏于君主威制之下,不能少伸其自由权”。在这样的解释中,二者相同处是君凌驾于民之上的权力,不同处在于是否有法律节制。梁启超又以有无“铃”系于“猫”的不同,说明“立君政体”和“专制政体”有无法律节制的区别。他指出,“猫”有无“铃”系,没有改变其捕鼠的天性;作为隐喻本体的“立君政体”和“专制政体”,也只是“手段稍异”,性质则相同。在梁启超这里,君民二元权势关系才是决定政体性质及其类别的关键,“立君政体”和“专制政体”的相似,是因它们具有以君压民这一共同特点。
这样的认识,还体现在梁启超对新名词“立君政体”和旧名词“君民共治”的区分。他在认定“立君政体”和“专制政体”相近后,又特别指出“若英国之君民共治”,不与“立君政体”“同科”。事实上,从今人的知识来看,“立君政体”与“君民共治”恰恰是相通的,英国的“君民共治”是理想形态的“立君政体”。因此,这又是梁启超的自解。如上文所讲,他理解的“立君政体”,更多是出于君民二元权势关系的角度,认为这是君凌驾于民之上的政体。但“君民共治”(“君民共主”)作为19世纪末已流传较广的政体概念,从其表面四字已可窥知它承载了关于君民权势关系相对平衡的政治想象。在他看来,与“专制政体”相近的“立君政体”,是以君治民而非与民共治,和“君民共治”不同。
可以说,在1899年梁启超的文字里,呈现出新旧政体知识相遇、对接的最初思想图景。梁启超仍延续了将民权话语接入中国“君主”政体说时的思维,即基于君民二元权势关系理解新的政体概念。所以,他将新出现的“立君政体”与“专制政体”视为性质相近的同类,又与旧有的“君主之国”比附,认为新的政体概念也可用于描述“中国二千年来之政体”。于是,在梁启超笔下,原先属于中国“君主”政体说名下的内容被嫁接到专制概念名下,形成中国专制政体说雏形。
这不是个例,郑观应也展现出类似思想情状。《盛世危言》5卷本初刊于1894年秋冬间,此后郑观应对该书屡有增删修订,形成多个版本。这恰能显示出他思想的变动脉络,包括他对政体知识的理解和接受。19世纪80年代初,他已接触“君主”“君民共主”“民主”这三类政体的相关知识,并以此解释中西政治特征。他对这套政体名词的使用,持续到1900年前后。在1900年刊印的8卷本《盛世危言》中,新增的《自强论》一文谈及“立君”“专制”“共和”这三种新的政体概念。郑观应解释道,“专制政治即君主之国,乾纲独断,令出而人莫敢违”,“立君政治者,即君民共主之国,政出议院,公是公非,朝野一心,君民同体”。与梁启超类似,他也仍以君民二元权势的视角审视政体性质,并将“君主”“君民共主”这一旧的政体名词,与“专制”“立君”这一新的政体概念对接。8卷本《盛世危言》在新增《自强论》的同时,又新添许象枢作于1893年的《议院论》。1893年,郑观应曾以“议院”作为上海格致书院学生考课的题目。书院学生许象枢在当年已被评为“超等第一名”,而许文在被收录于8卷本《盛世危言》时,郑观应又以“最佳”一词再次肯定。显然,许文深受郑观应的认可。现将该文涉及政体知识的文字摘录如下:
泰西有君主之国,有民主之国,有君民共主之国。君主者权操于上,议院不得擅施行,弊在独断,德、俄等国是也……英为君民共主之国,君可民否,君不得擅行;民可君否,民不得擅作,立法独为美备。然上情可以下逮,下情可以上达则一也。
第一,该文讲述不同政体的内涵,也是从君民关系角度立论,涉及君主是否独断、上下是否情通。这符合包括郑观应在内的当时中国知识界对政体知识理解的一般状态。第二,由郑观应肯定该文并将之收于8卷本《盛世危言》的行为而言,至少从1893年到1900年这段时期内,他对“君主”“君民共主”“民主”这套政体知识的理解是一种延续的思想状态。第三,《自强论》和许文这两篇含有新旧政体概念的文章,同时被增补入8卷本《盛世危言》,说明在郑观应看来新旧两套政体概念是相通的。
20世纪初,专制二字逐渐取代中国“君主”政体说中的“君主”一词的现象,在《大公报》《申报》等报刊舆论及经世文编中也并不少见。譬如,1902年《大公报》有时评讲道,虽然“君主、民主、君民共主”这套政体概念不是出自中国,但中国历史却有对应的政体阶段。其中,“尧舜之世似为君民共主之政体”,该时期政体特点是“君权不失之过重,民权亦不失之过轻”。“三代”以后情况有变,“君权渐重,民权渐轻,又变成一君主之政体,至于秦而专制之势成”。作者又指出,“秦以后民权尽失,君权大伸,纯为一君主专制之天下”,“汉兴沿秦旧制,依然为君主政体”。可见,新出现的专制概念已渗入原有的“君主、民主、君民共主”这政体知识中。因此,该文同时出现以“君主”和“专制”这两个语词形容同一政体的情形。在作者看来,君权重、民权轻是“君主”或“专制”政体的核心特征。这位作者接受专制概念并将之用于描述中国历史的思想基础,实质是原本就已存在的中国“君主”政体说。
以上所举梁启超等人的文字,反映出中国专制政体说落地生根的思想图景,是一种相对完整的材料。不可忽视的是,20世纪初更多相关论述可能没有那么完整,但同样能显示这一现象。譬如,1902年陈黻宸在《新世界学报》刊文探讨始于秦朝的专制政体与学术之间的关系。他强调专制政体存在愚民特征,“专制者,以愚人为第一义”。如前文所讲,愚民是19世纪末中国“君主”政体说的一项重要元素。陈黻宸实际是撷取原有说法,并冠以新出的专制一词。20世纪初,中国“君主”政体说原本的局部内容被置于专制政体名下,形成片段式的中国专制政体说,可谓相当常见。
在中国专制政体说形成的同时,“君主”“君民共主”“民主”这套原有的政体概念逐渐被放弃。如当时文章讲道,“天下各国之政体大要有三,从前译本称之曰君主政治,曰民主政治,曰君民共主政治。君主政治,中国之外如俄是也”,“近人译本以谓君主、民主、君民共主等称,似与原义仍有未安,改称之曰专制政体、共和政体、立宪政体”。梁启超更是直白表示:“三种政体旧译为君主、民主、君民共主。名义不合,故更定今名。”在描述中国政体层面,表面上,“君主”政体概念被弃用,是新名词竞争的败者,专制一词此后延用不废,是新名词竞争的胜者;事实上,前者除“君主”二字外,其实际内涵已被重新置于后者名下,也正因如此,中国专制政体说得以迅速被构造成型。
四
余论:没有“人”之立场的反专制
中国专制政体说的雏形在晚清创制的内在思想脉络,大致可分为如下几个阶段。第一,19世纪50年代,政体知识虽然已传入国内,但尚未真正被中国知识精英用于描述中国历史;且此后作为政体概念核心内涵的君民是否情通这一元素,此时仍与政体概念处于平行状态,二者还未被关联。第二,最晚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知识精英逐渐将上下是否情通的内容纳入政体类别中进行思考。自秦朝以后,上下壅塞的问题被视为中国作为“君主”政体的痼疾。中国“君主”政体说初步形成。在这一阶段,中国“君主”政体说并未将矛头对准君主权力,更多是批评君民隔绝的现象。第三,19世纪末,中国“君主”政体说被嵌入流行的民权话语及其衍生的相关论述,趋向以君民权力二元对峙为主的构造,呈现为以君权重、民权轻为主的面貌。第四,1900年前后,包括专制在内的一套新的政体概念传入国内,逐渐取代包括“君主”在内的这套旧的政体名词。中国“君主”政体说表面的“君主”一词被专制二字替换,同时以君权重、民权轻为主的论述被保留并转接到专制名下。中国专制政体说被迅速构建成型。
1900年前后形成的中国专制政体说雏形,固然借有孟德斯鸠论说政体的思想资源,如梁启超《蒙的斯鸠之学说》即为典型。不过,它的内在立论基础,与孟德斯鸠界定的三类政体形态的逻辑颇有差异。孟德斯鸠论说三类政体,是从作为独立政治主体的“人”这一立场出发,“在共和政体下,人人平等;在专制政体下,也是人人平等。在共和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是因为人就是一切;在专制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是因为人一钱不值”,思考的是“对人和人的福祉来说,哪种政体是最佳政体”。由此反观可知,当时中国知识精英建构中国专制政体说着眼的是君与民的关系,未见“人”之身影。
其实,1902年梁启超曾对此有过警觉和反思,在评论先出的民权说和后出的专制说之间关系时,认为对于以“人”为独立政治主体的“天赋之权”,“民权”二字并不能将之概括,因为“民权”只是针对“君权”设定的概念,所谓“中人多以‘民’字对于‘君’字解之”。他指出:“‘民权’两字其义实不赅括,乃中国人对于专制政治一时未确定之名词耳。”可见,一是他已意识到,原先以君权重、民权轻为核心内容的中国“君主”政体说实际就是后来的中国专制政体说,只是当初尚未形成固定的专制概念。二是他也揭示出,对于由中国“君主”政体说转换而来的中国专制政体说,时人多是站在君民二元关系的立场,以此批评君权专制,没有以“人”及其自身之权作为论述的出发点。不过,梁启超在此层面的省思,自己并未继续深论,也未引起外界应有的重视,自然也没能改变当时论说的整体面貌。
因此,构筑在这样的中国专制政体说之上的反专制话语,一方面聚焦对王权政治的批评,确实契合当时打破君权迷思这一亟需解决的“中国问题”;另一方面又较少考虑“人”本身从受压迫状况中的解放,并将之建构为独立的政治主体。如果“人”无法形成独立的政治主体,或者说“人”尚且不能被当作“人”看待,那么反专制背后所诉求的“平等”“民主”等理念,也无法真正落到“人”的层面。所以,中国专制政体说虽被用于当时追求民主政治的活动,但其现实意义的辐射维度限于从君民二元关系的角度抨击君主专制,没有真正从“人”的政治主体性角度批评专制统治,说明晚清反专制、反压迫的思想解放还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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