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廉烟台”微信公众号11月15日消息,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用财物等典型问题。
蓬莱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杜康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借为名收受贿赂问题。
2013年7月至2024年5月,杜康生先后出资670万元,违规投资某建筑公司开发项目并参与内部职工集资,获利共计207万余元。2007年3月至2009年下半年,杜康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提供帮助,先后以借为名收受2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现金共计260万元。杜康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海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元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财物问题。
2015年12月至2023年10月,高元华以他人名义出资200万元租赁海阳市某镇辖属6个虾池,并安排他人代为经营管理,获利共计372万元。2014年5月至2023年7月,高元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提供帮助,期间通过以低于市场价格从私营企业主等处购买车辆、以高于市场价格向私营企业主出售车辆的方式,变相受贿134万余元。高元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4年5月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
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梁鲁力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用财物问题。
2014年下半年,梁鲁力介绍某商贸公司为有关学校图书综合楼工程供应瓷砖,收取中介费20万元。2012年至2015年,梁鲁力以他人名义成立某广告公司开展经营活动。2014年4月、2020年9月,梁鲁力向2名管理和服务对象分别借款100万元、借用汽车1辆,部分欠款和所借车辆直至案发仍未归还。梁鲁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柳海涛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用财物问题。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柳海涛与他人合伙经营酒水,并出售给管理和服务对象,从中获利25万元。2017年2月至2021年4月,柳海涛先后向6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无息或低息借款共计220万元,后柳海涛陆续归还。2022年1月至7月,柳海涛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汽车1辆。柳海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4年5月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
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投资公司项目并参与内部职工集资,有的违规开展经营活动,有的违规从事中介活动居间牟利,有的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还有的“低买高卖”、以借为名变相受贿,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纪法意识淡薄,同时心存侥幸、自欺欺人,妄图当官发财两不误,导致违纪行为甚至是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