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网友反馈信息得知,有人追求时尚更换手机靓号、有人因债务纠纷被迫换号、也有人因感情纠葛主动换号……无论何种原因,当驾驶人或车辆信息发生变化时,都应当及时通过网络平台、车驾管延伸服务网点或车驾管人工服务窗口办理变更备案,否则将无法接收公安交管部门推送的相关业务提醒信息,从而影响当事人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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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解读

变更联系方式的

相关规定、办理途径及办理方式

相关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三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办理途径

途径一:“网上办理”

登录“交管12123”,首页点击【更多】,前往【业务中心】页面,可申请“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及“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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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二:“窗口办”

申请人可前往当地车管所,政务服务行政大厅,申请“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及“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等业务。

办理方式

携带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业务流程

1.提交资料 2.审核受理 3.业务办结

为确保车主和驾驶人使用体验,请留存准确的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以便公安交管部门精准推送相关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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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杨鹏飞

审核丨程元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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