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与治理并举创新与示范同行
——黔南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观察
■记者 罗翔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和重要途径,是夯实基层普法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黔南州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为载体,坚持普法与治理并举,全州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龙里县冠山街道五新村: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龙里县冠山街道五新村位于县城东部,距县城3.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极为便利,湘黔铁路、贵新公路、210国道以及厦蓉高速公路贯穿全境,辖区有16个自然村寨、22个村民小组、864户3769人。
近年来,五新村针对自身处于城乡接合部,人员流动性强、环境卫生差且管理难度大的现状,紧紧围绕“找问题、抓落实、树品牌”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实施“磁铁行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村寨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以及法治乡村建设,成功解锁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推行“一网共治”新模式
近年来,五新村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好基层治理“方向盘”,积极构建“党小组+网格员+十联户”网格治理“铁三角”。根据“多网合一”原则,将全村划分为5个大网格、12个小网格,按照“1+1+N”要求,建立网格巡查、定期走访特殊群体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民意收集、治安巡查、纠纷化解等工作,打通治理“神经末梢”。建立村民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村级治理效能,努力用“小网格”撬动“大治理”。
通过“学习强村”,激活志愿队伍新动能。举办“学习强村”活动,开设农副产品加工、山货淘宝销售、风味小吃制作、乡土文化传播、法律法规学习等班次,寻找民间土秀才、土专家,挖掘民族文化,组织梨花歌会、红姐说亲等乡村文化活动,从而达到聚人才、建村寨、促治理目的。
网格比武,焕发村寨治理新风尚。以自然村寨为网格单元,为每个网格赋100分基础分,将森林防火、医保收缴、撂荒地整治等村级重点工作作为比拼项目纳入比武大作战,各村寨间比村寨环境卫生、比家庭经济发展、比内生动力激发等。
赋分争优,创新治理新模式。以户为单位,围绕规范群众日常行为,制定家庭文明行为规范加减分事项清单,将家庭成员做好人好事、学法守法等作为加分项,将不孝敬老人等作为减分项,采取“赋分与赋股”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
实现“三治融合”新格局
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促自治。结合“请你来商量”开展院坝协商、小组会协商等民主协商活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务议事格局。
强化阵地建设促法治。建立村级综治中心、村调解室、老韩劝和工作室,让群众诉苦有地方,矛盾纠纷得化解;建设法治科普长廊、村规民约长廊、廉政文化长廊,营造浓厚的全村法治氛围,让村民在耳濡目染中学习法律知识;建立10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参与村务管理、直播带法等活动,成为法治带头人;建立村公共法律服务室,聘请村法律顾问为村务管理和产业发展把关支招、防范风险。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会
完善村规民约促德治。在村规民约中增加移风易俗方面的内容,实行“五严禁五倡导”,以“家庭文明积分”为抓手,执行家庭文明“加减分”,提倡公道、厚道、孝道,比文明、树典型,引导群众向善向美,让乡风更加文明。
如今,五新村按照“党组织+合作社+群众”模式,以花卉苗木、优质水果、精品茶叶种植为主,特色餐饮、农耕体验等为辅的产业布局已经形成,产业融合发展成为乡村综合旅游休闲目的地,群众实现增收致富。2022年,获县级“双零示范村”、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23年,被评为“贵州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先进基层党组织”,村综治中心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新时代枫桥式综治中心。
惠水县摆金镇摆金村: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摆金村位于惠水县东部,距县城23公里,全村苗族人口占65%以上。自2018年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22年被评为全省“扫黄打非”先进基层示范点以来,摆金村坚持党建引领,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不断探索“枫桥式工作法”,打造基层社会治理“三张名片”,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老陈调解室
擦亮党建名片夯实平安根基
升级改造村综治中心,通过健全网络管理和矛盾调处机制、强化法治宣传等措施,打造“法润苗乡”党建品牌,整合多方资源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为推动辖区平安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保障。
精准排查,筑牢平安“第一道防线”。利用法院干警包保责任、“四下基层”联镇包村走访工作,结合村级“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机制常态化摸排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联动联调联宣工作机制效应,针对复杂性、疑难性、群体性等特征的重点矛盾,第一时间启动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整体联动,形成强大合力。
非诉解纷,共筑诉源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驻地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以打造诉源治理新“枫”景为目标,积极对接诉调纠纷。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并将易引发个人极端性事件的未进入诉讼渠道的纠纷推送镇综治中心,推动诉前矛盾就地调处、化解。2023年以来,摆金村(新源社区)通过网格化信息平台排查上报矛盾纠纷92件,成功化解83件,化解成功率达90.2%。
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依托惠水县人民法院青年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采取“讲、评、帮、乐”等形式,针对乡村邻里、家庭、劳资等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双语法治宣传、法律解答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2023年以来开展双语法治宣传、法律解答32次,宣传教育群众1200人次。
推行“房长制”构建和谐社会
摆金村组建“1+N”服务团队,以网格员为队长,以社区民警、村调解员、村警务助理、村民小组长、联户长、管水员、村医、供电片区经理以及“房长”等基层力量为成员,负责网格内相关工作。
“房长”是摆金村苗族群众德治代表。以三到五代有血缘关系的所有家庭户为一个家房,一个村寨为一个大家房,推选出来的总房长和房长就是带头人。摆金村将“房长”作为1+N网格化管理的补充,履行联户长职能职责,负责各房事务,包括政策宣传、红白喜事策划、纠纷调处、文化传承、产业发展、环境卫生等,进一步强化了采集基础信息、搜集社情民意、风险排查风险隐患的职责。
通过房长带头示范,以身作则,发动群众解决村寨内家庭、邻里纠纷,小事房长解决,大事总房长解决,做到矛盾不出家,问题不出寨,实现村寨无上访事件,无群体事件。通过“房长加联户长”多元化的参与和支持,使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群众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增强了群众对基层治理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改善了基层治理环境,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稳定,维护了苗寨的平安与和谐。
打造自治名片激发内生动力
摆金村针对农村矛盾纠纷特点,挖掘和利用社区内部善于调解、经验丰富的长者或具有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士,以更好地理解和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从而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老陈调解”为代表的社区自治名片在激发基层社会内生动力方面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老陈”是土生土长的摆金人,既是社区干部,又是调解员、陪审员及“法律明白人”,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擅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在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方面。他凭借人脉优势和乡情,坚持“矛盾纠纷无小事”,了解案情、摸清当事人特点、打通心结、找准焦点难点,劝导当事人有话好好说、有事细细谈、有理慢慢讲,做到矛盾解决到位、法律解释到位、帮扶解困到位、积怨解气到位,工作成果受到群众的认可和赞誉,成为乡村振兴“减压器”和“润滑剂”。
2023年以来“老陈”接待群众400余人次,成功调解、化解矛盾纠纷39件。
摆金村通过党建引领,以“法润苗乡”为载体,创新“枫桥式工作法”,倾力打造三张名片,使法治建设深入人心,德治建设蔚然成风,自治建设成效显著,平安苗乡建设迈上新的台阶。2024年,“房长制”基层治理模式先后被中国长安网、贵州改革刊发推介宣传。
未来,摆金村将不断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治理体系,巩固民主法治建设成果,继续深化三张名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努力打造“党建有维度、治理有深度”的平安苗乡。
龙里县醒狮镇大岩村: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
走进大岩村,“根雕艺术之乡”的牌匾矗立在街头,散发出庄重、深沉的气息。深秋的大岩村,青瓦白墙下,特色民居错落有致。袅袅炊烟下,处处弥漫着快乐富足气息……
大岩村村法治文化广场
大岩村位于黔南州龙里县醒狮镇西北部,全村辖5个自然村寨8个村民小组,共322户1059人,布依族占比98%。
近年来,大岩村发挥村党组织引领作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牵引,通过强组织、兴产业、优治理,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有效推动集体经济提速和基层治理提能,不断绘就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和美乡村新画卷。
四项制度促进村民自治显生机
在大岩村,随着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激发了农村发展新活力。
——落实按期换届选举制度,规范民主选举。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群众自治组织建立健全并按期换届选举。
——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由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将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落实协商议事制度,规范民主管理。成立村民议事会,修建议事亭,建立“请你来商量”协商议事会机制,邀请群众和老党员、退休返乡老干部、老教师等,围绕乡村旅游点打造、人居环境整治等事项,不定期召开专题协商会、征求意见会,直面问题短板,共同调研,广泛协商。
——落实“三公开”制度,规范民主监督。成立村民主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村级财务和村民自治章程及其他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修建“三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财务收支、宅基地使用等党务、村务、财务情况。
四项举措强化乡村治理硬支撑
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近年来,大岩村不断加强村民法治宣传,实施了一面法治文化墙、一个法治宣传专栏、一个法治文化广场、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一批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普法宣传“六个一”建设工程,让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受到法治熏陶,浓厚了全村法治建设氛围。
对村级事务实行清化单管理。制定了村级组织小微权力和为民服务等11大类70小项责任清单,明确每项事务名称、责任主体、运行流程等并予以公示,把村级各类事项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对村规民约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在确保村规民约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同时,上门入户宣传,提高了村规民约知晓率、执行率。
为村民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按照一室多用原则建设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室、纠纷调解室等,配备专职调解员、村警等,聘请村(居)法律顾问,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联络等服务。全村近五年来存在的矛盾纠纷仅有15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项活动推动乡风文明见成效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所在,对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有着重要影响。
近年来,大岩村开展寨规寨训互赛活动。引导各自然村寨根据村规民约,围绕移风易俗制定寨规寨训并公示,促进各村寨相互学习交流。积极引导村民亮家训、晒家规、话家风,自觉传承好家训、订立好家规、弘扬好家风,促进村风民风崇德向善。
开展文明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围绕爱亲孝老、遵纪守法、家庭卫生等事项,评选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建立光荣榜,激发正能量。
通过党建引领下的自治管理、法治护航、德治促进以及各方支持,大岩村实现了经济产业兴旺、群众生活富足、邻里互助和谐。
2017年,大岩村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21年,大岩村被列为第三批贵州省乡村旅游重点村;2022年,大岩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24年2月,大岩村聘请法律顾问为乡村产业发展把好法律关的经验,作为黔南州法治乡村建设案例入选了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案例》“政治·法治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