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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5集体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对在国家“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全国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贵州省遵义市5个单位、5名个人入选!

中共遵义市委宣传部

中共遵义市委网信办

贵州省遵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公安局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第四中学

翟晓钰(女)

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倪 勇

国家税务局遵义市税务局工作人员

郭知青(女)

贵州省遵义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工作人员

王 波

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代靖华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司法局局长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不断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是每一个普法工作者的光荣职责。

希望受到表扬的突出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先锋作用,为打造全民守法的社会法治环境作出新贡献!

来源:遵义市司法局
终审:李克炯
复审:黄 艳
初审:陈 睿
编辑:陈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