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内容是江苏兴化兴东镇湖北庄的一位承包蟹塘的蟹农,因为承包费的问题与村里的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只不过在此次事件中,由于有城管工作人员的参与,而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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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算是比较有眼光的人,他很早就意识到养蟹很有前景,于是就在当地承包了25亩的蟹塘。根据陈某自己的说法,去年承包的时候他已经交了承包费。到了今年11月12日这天,村干部和城管工作人员上门来收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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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他们的收费标准,每亩100块钱,25亩蟹塘大约在2700块钱左右。陈某去年的确是按照这个标准交费的,可是他却提出了几个疑问。首先,去年交费的时候没有收到相应的收据,没有收据陈某认为自己承包蟹塘就没有保障;其次就是蟹塘收费的标准为什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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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沟通不利,便发生了冲突,在曝光的视频中我们也能清晰的看到,双方有相互有拉扯推搡的动作。不过根据陈某家属的说法,陈某似乎是受了一点伤,并且还质疑对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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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承包费无可厚非,但是交了费没有收据就是不合理,当时讲好的是交给村里,为什么城管要来收费,且也未出具交费收据,这又怎么解释呢?对于这件事情,有很多网友在评论区发表看法和意见,大部分网友认为,城管是不是越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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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城管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因此网友认为收取蟹农的承包费用,应该不属于城管的工作内容。有媒体人也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的相关部门,镇政府工作人员说确实有这项收费,但主要是因为当事人言语激烈导致发生了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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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未了解到这个情况,如果发现有城管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行为的话,一定会处理的。事实上,类似于这种事情,我们应当明白,租赁之间应建立合理的租赁关系,出具收费票据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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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遇到此类事件的时候,一定要在合理范围内提出自己的要求。关于城管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这样的职责,很多人大概也不清楚,各位朋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