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的立场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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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法务六叔原创的
第454篇文章
总计2300字
所有人都在狂欢比特币要达到10万刀一枚,但是大概率这些狂欢的人手里没有过比特币,就比如六叔,虽然手里没有一毛比特币,但并不代表我不看好这个圈子,很多时候卖铲子比挖金矿赚钱,而那些号称通过在币圈财务自由的,也绝不是因为买了比特币财务自由的,
可以这样说:通过币圈财务自由的,先枪毙在判刑就没有一个冤枉的。
普通人已经没办法真正拥有过比特币了,她只能作为资产配置的功能,而不是投机、投资功能,这个点没几个散户能看懂。
什么叫资产配置?就是你早就财务自由了,该配置的医疗、养老、教育等所有资产都已经配齐全了,然后还剩下一大堆现金没有其他投资渠道,那么就可以去配置比特币了。
而不是你当着牛马,拿着五险一金的零钱刷着信用卡去买那么一点点可伶的零点零几个比特币,就是涨一倍呢,你也不过增加一个苹果手机的钱。
想要通过比特币来逆天改命,普通人是不行的,你说的搞钱也不会是你那早九晚五拿着全勤的工作,当然你即使买了一点点,你也拿不住,你得克服恐惧、贪婪、波动不惊、冷静的头脑和分析国际趋势的能力,如果你有这个能力,你绝对不是现在这个A样。
你所有能获取到的国际信息,最多只是短视频上给你推荐过来的,或者在你那3500块钱工资的朋友圈聚会中,三两白酒下肚之后,你们的话题从美国大选到俄乌战争,接下来不出意外就会对我国A股市场的风险性进行评估,对于收复问题和钓鱼岛争端会成为你们讨论的重中之重,打不打,打多久,怎么打在半斤白酒下肚后有个最终结果。
大多数人是驾驭不了那么多金钱的,就比如你真的买到山寨币一夜暴富了,也会因为出金套现问题被送进去。
在写这篇文案的时候,接到一个咨询,事主因为预测美国大选在这个平台上赢了几万(我不知道这个平台是否赌博平台)。
现在已经被刑侦打电话,一个小时就要去说明情况,临时抱佛脚找到六叔,都紧急到这个时候了,什么都没准备,六叔给他的所有方案一个没听。。。
这就是小白的认知,他可能最终会花20万以上的高昂费用来解决他这件事所有遇到的后遗症。
今天是想到哪写到哪的,有些偏题,其实今天的主题是:如果遇到不良币商冻结了你的卡,你应该如何干翻他。
六叔每天遇到很多人咨询,在交易所卖U被冻卡了,也是实名制收付款,币商不理你也不解决怎么办,微信都拉黑我了交易所投诉也不管,那么在以前真的是没有办法医治他,直到你遇见了六叔。
两个方案:第一个直接起诉,找律师查档,通过银行账户和姓名查询身份信息,然后直接法院起诉,这是一个全新的赛道,有想切入的律师可以联系六叔试试,那些专门洗的币商,也可以用这个方法。
第二个方案是直接放大招,币商这个行业理论是禁止的,个人偶尔买卖没什么问题,但是作为经营活动,而且还被司法机构冻结资金的,一定是非法金融活动。
那么币商作为中央交易对手买卖虚拟货币等非法金融活动就归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管理。
如何描述呢?
第一描述基本情况:
202X年X月X日,本人发现XXX在网址为XXX.com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okx(X意)”平台(以下简称“X意”)以昵称“XX币行”为名,对外作为中央交易对手开展买卖虚拟货币的非法金融活动(以下简称“C2C交易”),涉及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USDC币等币种的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
第二是描述他违法的规模:
根据X意平台对XXX的主页介绍,该人在202X年X月X日注册成为该平台的C2C交易商家,为该平台大宗交易商家,而大宗交易商家是指需缴纳等值100000(十万)美元的押金,且每单金额需不低于100000(十万)人民币的成交。截止202X年X月X日该人在该平台总成交单数3万余次,仅由此即可得出其涉案流水数额特别巨大,辐射面巨广。
第三是描述他的衍生问题(暗示是银行有内鬼为他提供服务,你得管管啊):
自人行营业部支付结算处2018年1月17日发布《关于开展为非法虛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银管支付 〔2018〕 11号文件以来,中、农、工、建、交、邮等国有和其他股份制银行、民营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均相继发布声明,表示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将持续开展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治理行动,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XXX利用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从事虚拟货币交易近三万次,且至今仍在从事该不法活动,其中必有深层次原因促成,从而导致监管失效。而其中资金还掺杂有电信诈骗资金从而被有权机关冻结,怀疑其从事非法活动。
根据上面这些东西,就可以实行举报了,依据2021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文件的有关规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需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本人特此提供线索和提出举报。
无良币商拉黑你,你就这样干翻他,我相信他会来跪舔你的,兄弟有事好好说,有被交易所币商冻卡拉黑不处理的,可以联系六叔,我这边给你提供全套材料。
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