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西法院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一次性成功化解五起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
2014年,因项目建设需要,五原告房屋面临拆迁并签订安置协议书。后审核组内查发现该五户在之前的拆迁中已享受人口安置待遇,不能重复安置,故于2024年作出相应通知取消该五户的人口安置待遇。五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通知。
经查询关联案件后发现,该五原告在提起本次诉讼之前,已经围绕2014年的安置协议书提起了其他关联诉讼。 裁判易下、矛盾难解,如何避免“案结事不了”、程序空转,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官”“民”和谐?承办法官 赵长秀以向行政机关发送告知函为抓手,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搭建“官”“民”沟通桥梁。 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吴家稳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原告方的质疑逐一进行有效回应。 经过多轮释法明理,原告方也理解了人口安置不能重复享受这一规定。 考虑到原告方的房屋确实已被拆除,行政机关亦积极地出具补偿方案,尽最大可能弥补原告损失。 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申请撤诉。
作者:操礼昕
供稿:肥西县人民法院
排版编辑:夏晨曦 汤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