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博罗长宁镇保利·和筑花园小区的居民向【第一直播室】栏目反映,小区物业在本月1日突然把电动车进入小区架空层的通道堵住,不让电动车进入,电动车需要集中停放在外围的充电区域,业主放好车后,需步行十几分钟才能回到家,十分不便。
业主们告诉记者,保利·和筑花园小区分一期、二期,共有二十多栋,大约一千二百户,目前入住有五百户左右。住户出门买菜以及接送小孩上下学多以电动车为主,因此,小区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电动车。入住两年多来,大家习惯把电动车放到一楼架空层,方便出行。但在11月1日,物业公司突然在入口设置了障碍物,不允许电动车进入,而是要求统一放在小区一期的两处充电和停放区域。
业主 唐女士:停车地方到家里最起码要走八到十分钟,非常不方便。老人买菜,接送小孩都非常不方便。
业主 王先生:整个小区有两期,电动车停放点都安排在一期这边,二期没有设置临时停放点,我们走路回家要走很远,很不方便。我们业主认为停放点设置得非常不合理。
业主希望物业公司在二期增设电动车停放点,减少二期业主的出行困难。
业主 王先生:希望在二期这边设置一些电动车停放点,我们也遵守物业安排,做到人车分流,所有的电动车、摩托车不进到小区里面去,比较安全。
就业主们反映的问题,记者也找到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储经理书面回复记者称:小区部分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架空层及楼栋大堂门口等公共区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今年3月印发了《加强住宅小区火灾防范十项措施》和《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十项措施》的通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印发了《关于加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与安全监管的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中心从11月1日开始,对进入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停放管理。为了方便业主,物业服务中心已划分出3个电动车集中停放点供业主使用,其中两个位于一期,第三个停放点计划在12月建设。记者也与物业进行了核实,即将建设的第三个停放点就设在小区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