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景徐来
人民法庭是司法系统的“神经末梢”,是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也是助推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为积极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徐州中院官微开设“‘枫’景徐来”专栏,带您领略那些“散布”在百姓身边的法庭“枫”景,听听那里的故事、感受那里的初心与使命。
街道两旁,绵延数里的商业街道,百余家店铺熙熙攘攘,出入着四方商客。这里是贾汪区东郊的大吴街道,国道、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陆路、水路交通的发达是这里崛起和繁荣的根基。作为贾汪区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大吴街道凭借繁荣的商业气象,给广大居民带来了可观的实惠。
大吴法庭就坐落在街道上的大运河畔,立足辖区民营经济活跃、重点项目多的特点,这个“明星法庭”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和担当,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实在一次次法理兼容的调解、一场场严格公正的审判、一趟趟两脚沾泥的调查中,绘就出一幅独特的靓丽“枫”景法治画卷。画卷里,起落收笔间,皆是故事。
起笔
勾勒涉企解纷格局
大吴街道不仅积蓄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还孵化出许多生机勃勃的现代工业——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百余家,工业总产值超百亿元。在辖区经济贸易活跃,经济交易频繁,商事案件高发的前提下,如何为辖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作为年初刚刚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的“临港卫士”,大吴法庭紧紧围绕辖区经济发展大局,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动涉企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最大限度地为纠纷“画句号”,“小法庭”在这片繁荣的热土上书写着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文章”。
原告某机械公司诉被告某集团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提供了明确的财产线索,法院依法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措施实施后,被告公司认为冻结的银行账户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经调查,原被告公司保持合作关系多年,案件存在调解基础。于是,承办法官把双方当事人约到法庭,围绕双方诉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其多年的交情不能就此断绝。
经过近3个小时苦口婆心的调解,双方谈起了过往合作的趣事,屋内的气氛渐渐由原来的“针锋相对”变成“一团和气”。最终,双方就争议的欠付租金数额及票据的兑付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公司提供房产进行反担保,解除对被告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以保证被告公司的正常运行。
原告感慨道:“本以为我们会撕破脸、打持久战,没想到诉前调解就解决了问题,极大减轻了公司的诉讼负担。”
原告祝某等人受雇于某公司从事装修工作,工程完工后,该公司陆续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因经营不善、资金困难,剩余费用一直不予支付,祝某无奈诉至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案情虽然简单,但却牵动着老百姓的“急难愁盼”,为尽快化解纠纷,法官立即着手开展调解工作:“工人辛苦做事,迟迟拿不到工资肯定忧心忡忡,但这几年做生意也不容易,也确有难处,咱们各退一步,看看能不能就履行期限,双方再往中间靠一靠。”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上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承诺将在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劳务款项。至此,工人工资达成兑现承诺、企业资金压力得到暂时缓解,实现了矛盾纠纷双解双赢。
“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更要找准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的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保障护航作用。”大吴法庭庭长贺夫建坦言。
运笔
擎画司法为民图景
近年来,大吴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注重源头“治未病”、末端“防再病”,以“情、理、法”交融审理的方式切实化解矛盾,走出了一条诉源治理新路径,以为民的“初心”赢得了群众的“民心”。
被告黄某与原告陈某因家庭矛盾嫌隙较深,并多次发生冲突,对陈某造成了身心双重伤害,最终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黄某公开赔礼道歉。“家事纠纷大多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恩怨情仇,牵连着比较复杂的社会背景。要圆满化解家事纠纷、解开矛盾症结,需要将其家庭情况了解清楚,有针对性、‘量体裁衣’式制定化解纠纷的方案,在努力修复当事人之间感情的同时也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调解员程大洋有感而发。
案件原由明晰之后,程大洋采取“背靠背”“打好感情牌”的调解方式将核心矛盾、根源性问题抽丝剥茧,从法律、亲情等方面做双方思想工作。黄某等人当庭真诚向陈某表达歉意,陈某随后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原本紧张的家庭关系得到缓和。
“我们的调解工作既要‘请进来’也要‘走出去’,除了聘请调解员、邀请有威望的群众开展调解工作,法官也要‘脚下沾泥’,把身子下沉到基层,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去。”马伯亚院长到法庭调研时强调。
三年前,某村委会与某农业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该公司租赁村委会的土地125亩用于生态农业种植。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公司因投资的项目前景一般,实际仅使用土地30亩,经济效益低,故一直拖欠租金。去年下半年,村委会诉至法庭,要求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被告某公司认为实际使用土地少,且承包期间,村委会曾承诺过先期由该公司垫资修建灌溉用的水井投资,应予以折抵租金。
为了找准解决矛盾的关键,厘清承包地的合理租金范围,主审法官贺夫建庭长决定深入承包地现场一探究竟。双方当事人也一同到土地勘验现场,见证争议土地的丈量、水井建设的实际投资。贺夫建庭长在安抚情绪激动村民的同时,耐心向某公司释明。最终,双方核实土地情况后互谅互让,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租金预交的土地承包金和打井费用两者进行折抵后互不相欠。自此纠纷一次性了结,某公司退场,村委会收回土地、挽回损失。
“谢谢法官为我们村里的事操心,等以后我们地里的果子熟了,一定送来给你们尝尝。”村长的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收笔
绘就源头治理新“枫”景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入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坐在农家炕头、脚踩田间地头、深入百姓心头……大吴法庭坚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推进“下沉式”办案,助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切实打通解纷“最后一公里”,形成乡村基层治理大格局。
农村许多纠纷都是邻里甚至亲戚关系,起因往往也常常是你一言我一语的针锋相对所致。原告王某和邻居张某因宅基地纠纷产生矛盾,王某要求被告返还侵占土地15平方。承办法官将巡回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并就争议地点进行现场勘验,用“六尺巷”的故事和“远亲不如近邻”的箴言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在村干部和村民的见证下,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被告院中的柳树经过三十多年生长已长成参天大树,最高的树枝遮盖住原告家屋顶,影响原告生活居住及房屋安全,而被告拒不同意修剪砍伐柳树,村委会协调多次无果后,原告无奈诉至法庭。卢增吉副庭长考虑到双方是同村村民,若一判了之,更加容易激化矛盾,调解息诉才是最佳手段。本着彻底解决问题的目的,法官三次前往现场,向被告阐释树木的不断生长存在的安全隐患,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心里话”,同时劝导其珍惜多年邻里感情、和睦相处。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及法庭工作人员的协调指挥下柳树被砍掉,原被告双方多年的心结彻底化解,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
同时,为了让法治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大吴法庭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方针,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法治课堂搬到学校、社区、工厂、乡村,让法治宣传更具特色、更接地气、更加深入。今年以来,全庭巡回审判活动共计17次、送法进乡村、社区等20余次。
春来冬往,法庭的小院内,喧嚣与安静,在每个平凡的日子里,见证着多样的纠纷故事。大吴法庭以贴心的司法服务、高效的审判模式,竭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知,把人民群众心中美丽的“枫桥”高高架起在乡村巷陌之间。
文图:赵帅 郝彤
审核:孙庆 褚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