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正常经营,宜昌西陵区法院(以下简称:西陵法院)拍卖我企业生产使用的土地,被卷入其中。由于永嘉县会议纪要和西陵区法院拍卖行为涉嫌瑕疵,导致我们企业被迫停业,100多名员工面临下岗失业。现在找这些部门且踢来踢去,问题不能解决,改善营商环境不能成为口号,要落在实处。”永嘉县顺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建公司)负责人黄陈忠反映。
法定优先购买权被“忽视”
据黄陈忠介绍,顺建公司创建于2003年,是经审批的合法公司,有员工100来人,是当地的“名星企业”,曾是一家年产值2亿多元、缴纳税收1000多万元的温州民营企业。2011年,与顺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租赁合同,其中条款明确顺建公司对承租土地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约定租期内顺吉集团转让土地需经顺建公司同意。
然而,顺吉集团及法人因一笔1000万元债权转让纠纷,当事人于2015年在西陵法院起诉并查封顺吉所持有数块总价值约3亿多元土地及房产,其中包含顺建公司所租赁的地块。
2020年9月19日,西陵法院以通知书形式告知顺建公司,15日内提交优先购买权的合法有效证明,由法院进行确认。
西陵法院要求顺建公司提供优先购买权的通知。
“当时我们还在租赁期内,按照西陵法院要求,我们提交包括合同、现场图片等合法证明。根据需求,还提供了希望购买土地及确认优先权的情况说明。”黄陈忠说。
房屋租赁中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是重要证据之一。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且能体现出租赁关系与涉案房产的关联,以此证明承租人在特定房产上享有基于租赁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按照相关规定,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主体的一项重要权利。如果异议人提供优先购买权的证据,法院应当对该证据进行审查,并对异议人优先购买权资格作出认定。
2020年11月11日,西陵法院将查封顺吉集团的土地在淘宝网司法拍卖上挂出拍卖,此次拍卖流拍。
“我们提交优先购买权材料后,一直在等待西陵法院资格认定,可该院没有给我们出具法律文书回复。后来才发现西陵法院发布竞拍信息中的竞拍须知明确‘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我们优先购买权被莫名其妙‘忽视’,直到现在我们多次向西陵法院和宜昌中院提出执行异议,都没有对资格认定程序是否存在瑕疵做任何回复。”黄陈忠说。
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异议应当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载明具体的异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同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法院在审查过程中未遵循法定程序,例如未给予异议人充分的陈述和辩论机会,这可能涉嫌构成程序违法。
黄陈忠说:“不管有没有优先购买权资格,法院都应该给我们个说法,如果驳回,应该说明理由,不能啥也不回复,就这么稀里糊涂去拍卖,既不符合常理也不合法。”
拍卖问题一堆 迁建成“空谈”
顺吉集团是永嘉一家比较大型的企业,由于债务危机被指引发相关金融风险。2019年11月28日,永嘉县以专题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具体事项,同意将顺吉集团名下瓯北堡二村土地43亩以整宗土地拍卖,其实就是将顺建公司生产使用的该宗坐落在铁路西侧独立地块和顺吉集团其它几宗坐落在铁路桥东侧土地及大楼合并拍卖,拍卖资产约2.4亿元。
“本来我们租赁堡二村地块,是有独立不动产证,评估价值2090万,理应可以分开单独拍卖。我公司可以通过拍卖取得该地块,不需要搬迁;也能覆盖西陵法院申请执行人的主张偿还金额。因为永嘉县这个会议纪要,将这个地块与其他独立地块合并拍卖,使得顺建公司被迫卷入处置‘旋涡’。”黄陈忠说。
由于此地块3次流拍,最终在2022年4月14日第四次变卖时,温州某高泵阀有限公司拍得此标的物。
黄陈忠说,地被拍掉,可是我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在该土地上大部分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生产设施等附着物未被一并全部拍卖,造成我公司混凝土厂大部分建筑物、构筑物、生产专用设备等设施却成了“空中楼阁”。西陵法院拍卖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房地一体”原则,现造成房地分离现状。这种做法已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人员应当对拍卖财产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调查笔录或收集其他有关资料。“拍卖地块时,西陵法院未依法给我公司送达拍卖评估报告,因为该土地上建筑物、大型混凝土生产专用设备、基础设施等附着物都属我公司所有,却擅自将我公司在该土地上1620.2平方米建筑物当临时建筑评估,估价30多万元拍卖,拍卖款至今没有支付给我们。2022年5月31日,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将顺建公司在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非居住房地产产权归受买人温州汇高泵阀有限公司所有。”黄陈忠说。
永嘉县发改局同意顺建公司迁建的文件。
该地块拍卖期间,为安置顺建公司,2021年8月23日,永嘉县发改局发文同意顺建公司迁建至当地黄田街道。拍卖后。2023年1月18日,永嘉县发改局再次发文确定顺建公司迁建黄田街道凤屿工业区,总用地面积约18.58亩,筹建期为一年,至2024年1月17日。
黄陈忠本以为,企业总算可以生存,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又发生。 2024年1月下旬,永嘉县召开会议,决定仍然由顺建公司自行寻找租赁场所,报有关机构审批同意,并在4个月内迁出现占土地。顺建公司积极按照要求,找到两块备选土地报审批,3月26日,被相关部门否决,致使顺建公司现至今无场地搬迁。
为了顺建公司迁建问题,西陵法院因为执行工作需要,多次向永嘉县发函,希望当地履行承诺,早日帮助企业做好迁建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及工人安置等问题能妥善处理,可是直到现在未见落实,迁建成为“空谈”。
“我找了永嘉县各个部门,最终结果是县里让我自己找地方,找到了他们也不同意审批,现在就是让我们企业自生自灭。如今公司已经被西陵法院强制断水断电,企业停工停产,员工下岗失业。投入3000多万的设备停在这里慢慢生锈,本可以创税,解决就业的好企业,却面临无路可走的境地,实在让人心寒。”黄陈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