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霞会不会“求减刑”?
11月14日,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至此,万众瞩目的李佩霞案尘埃落定。此前,江西横峰县人民法院的庭审通报,让我们记住了以下关键点:
一是公开开庭审理。虽然没有直播庭审现场,也没有进行文字直播,但是就这么“公开”审理了。
二是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李佩霞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贪了165万元。
三是“李佩霞当庭确认,本人委托了辩护律师”。这是告诉人们,律师是由李本人委托的,而不是官方指派的,确保律师辩护“到位”,而且“充分保障了”李佩霞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四是李佩霞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
今天,最后的宣判结果出来了。
现年41岁的李佩霞,“出来”时年龄在只有44岁。三年后,她还是个中年妇女。问题是,在这三年的牢狱生涯中,虽然她再也不必“求推荐”了,但是会不会“求减刑”?
从为官一乡时的“求推荐”,到成为囚徒之后的“求减刑”,人生如此反差,着实令人唏嘘。
在此,向李佩霞道一声“再见”,这一声“再见”里,含有五味杂陈的期盼:
愿再见李佩霞时,父亲李长柳可以亲自迎接她出来;
愿再见李佩霞时,她已经返朴归真,依然不失从前的美丽……
再见了,李佩霞!
愿你狱中不必“求减刑”,
通过好好表现,获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