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据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11月14日,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李佩霞非法受贿165万元,获刑三年,这一判决在我看来已很是从轻了。
正如法院认定其到案后如实供罪,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而另一方面,其父李长柳替其公开举报时任县委书记毛奇,后者经查不仅与李佩霞有不正当关系,而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一根藤上牵出俩蚂蚱,对毛奇的举报之功,或也是李佩霞获得轻判的一个参考因素。
当然无论如何,李佩霞事件至此基本上尘埃落定。
昔日乡里一把手,如今只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盖因其在位置上不知足、不珍惜、不自警所致。
徒留无尽的悲哀与悔恨。
而就在两天前,11月12日,万年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新任县委书记余华阳主持会议强调,要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定秉持严的主基调,维持强劲的政治威慑与纪法威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系建设。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过硬作风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完善权力运行与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促使党员领导干部适应在监督与约束的环境下开展工作。
经过毛奇、李佩霞这么一折腾的万年县的政治生态,的确需要抓紧重塑。
此二人也必定作为身边的反面教材,为万年县各级干部敲响冗长的警钟。
而提出“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要求,切中肯綮,正当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