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巨蟒峰打入岩钉被判刑,并处罚款600万,是不是太重了?
文/叶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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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蟒峰,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景区的中心,2017年张某等三人趁着凌晨没人,在巨蟒峰上打了26枚岩钉,攀岩到巨蟒峰顶部,构成了“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被判赔偿600万,并判处不同程度的刑期。
就这600万还是根据三人经济条件和赔偿能力等基础上酌情做出的,专家评估是造成了1190万元的损失!
名胜古迹很值钱的!千万别干不理智的事情,黄山的迎客松,武夷山的大红袍母树、泰山五岳独尊的石碑、少林寺的牌匾等等,别没心没肺的去损伤,带来的后果是你承受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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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说,判的对,罚当其罪,面对3亿年形成的奇景,他们没有半点怜惜。行动非常熟练,先使用电钻在巨蟒峰岩体上钻孔,再用铁锤将岩钉打入孔内,用扳手拧紧,然后在岩钉上布绳索。26枚钉子取不出来,其中3-4枚打在峰体的节点上,要知道峰体最细的位置才7米宽,这对峰的寿命是毁灭性打击,也许不知道哪天巨蟒峰就倒了。
这三人因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被判刑,还需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600万元、专家费15万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这可是全国首例因损毁自然遗迹被追刑责和首例检察机关针对此提起的公益诉讼案,意义重大!
当然,也有许多人提出质疑,觉得判的重了,当然是对于其他破坏景区环境的情况。
比如,1190万元的损失是怎么算出来的?引发争议,有人说恶意损坏名胜古迹,相当于古董,那是无价的;有人觉得人赋予的价值而已,对于大自然而已,它也就是块普通石头。个人打岩钉都能判刑,那景区修栈道,装楼梯的怎么说?政府允许就不属于破坏山体了?还有开大G进故宫的那个人有没有判刑、罚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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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聊聊这事儿咋量化损失吧。想象一下,把不可见、无形、甚至情感因素折算成金钱,这是个不小的挑战。这就像给你最喜欢的一首歌定价一样难。不过国际上通常用替代成本法,就是看看修复需要多少钱,再加上一些间接影响,比如游客减少带来的收入损失啥的。但由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这标准也不是那么容易统一,自然争议就多了。
这巨蟒峰,风景是真不错,但要说这26个岩钉就造成了上千万的损失,这数字是不是有点夸张了?专家评估的依据是啥?咱老百姓也不懂,就觉得这数听着有点玄乎。
这攀岩的也是,破坏了自然环境,就该罚!保护大自然,人人有责嘛。但也有人觉得,这哥几个也不是故意要破坏环境,是不是罚得有点重了?毕竟,这岩钉看着也不大,能造成多大的破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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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啊,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法律和人情、保护环境和个人爱好之间的冲突。到底怎么平衡,还真是个难题。你说,这罚款都交了专家费用了,那这山,啥时候能修复好呢?
再说说那些总是忍不住去破坏环境的人,为啥他们对规则视而不见?其实,人类天生就是寻求刺激的小动物,对风险往往低估得很厉害,还总觉得自己能力超群。有时候跟风效应也是推动力之一,大家都干我也跟着凑热闹。而且环保教育不到位,也是让这些人缺乏足够意识的重要原因。所以提高违法成本,让违规者心疼,也许能改变这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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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件到底能不能唤醒大众呢?答案是肯定滴!严厉惩罚不仅仅只是震慑,还有助于通过媒体报道提升公众认知水平。当看到真实案例,大伙会更清楚后果有多严重,从而自觉遵守规定。同时,它还能促进法律完善,鼓励更多人加入保护文物的大军中。当然,仅靠罚款可行不通,还得结合奖励措施,比如举报有奖什么滴,全民参与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嘛!
巨蟒峰的痛,是我们对自然敬畏的缺失。法律的重锤落下,不仅是对攀岩者的惩罚,更是对所有人的警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让我们从心底里尊重自然,别让这样的悲剧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