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济宁市微山县湖兴村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为“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会上,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下称“南四湖专案”)作为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正式发布,并通报了南四湖专案有关情况。
经生态环境部建议,2021年4月,最高检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事实进行公益诉讼立案,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历时1年11天,相关四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最高检通过督促各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使污染在根源上基本得到控制,再现绿水青山美丽画卷。
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交界处,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跨区划流域治理的难题,根源在于行政执法标准的不统一。南四湖作为山东省设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山东、江苏两省的工矿企业分别执行不同的外排废水硫酸盐和全盐量标准。通过专案办理,最高检协调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共同督促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编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推动全流域行政执法标准有效统一,为南四湖流域得到成功治理奠定了基础。
南四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任务。专案结案后,最高检协调中国工商银行与济宁市政府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服务支持当地工矿企业产业转型升级、退湖渔民安居乐业,推动南四湖片区综合开发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长效机制上彻底解决因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带来的环境污染反弹问题。
南四湖专案的成功办理,标志着检察机关通过一体化履职、组团式办案模式、异地管辖立案、公开听证等机制创新,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破解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难题的“中国方案”。
“微山县探索法治保护机制、边界‘五联’机制,在山东省率先落实南四湖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工业、农业、生活、船舶、客水‘五水共治’。”济宁市微山县县长郭鑫介绍,微山县大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通过构筑全国稀土、中医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产业,成功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打造环南四湖文旅产业发展高地,探索出具有湖区特色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2023年,微山县旅游总收入突破30亿元。
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南四湖专案立案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坚持提高站位、严格标准、细化举措,持续推进案件办理走深走实,通过办案,共督促关闭工业企业非法设置排污口100余个,督促赔偿权利人与13家煤矿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
南四湖专案立案后,最高检在枣庄、济宁召开南四湖专案技术支持座谈会,多次派员现场参与办案,指导公益诉讼部门联合技术部门勘验采样和现场快速检测;省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山东分组,派员驻济宁微山县院办案点进行督办,先后20余次到南四湖四地市县实地督导,6次召开专案视频调度会,对专案进展情况、重点案件进行调度;各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协调、办案主体作用,在办好自办案件的同时,积极指导基层院开展工作;各区县检察院加大办案力度,冲在办案一线。四级检察机关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一体化办案格局。
在南四湖专案推动下,省交通运输厅拓展建成全链条信息平台,强化监管机制,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济宁市政府投入资金8亿余元,对沿湖275个村进行治理,并稳步推动渔民安居工程,确保实现“根源性治理”。
(大众新闻记者 董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