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逵微信公众号 李逵的第二把板斧2024年11月14日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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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〡李老逵

据媒体报道,近日,杭州九堡派出所发出警示:外地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进入企业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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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引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四十六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

《警示》告诉本地企业:“如发现杭州市以外的公安机关,在没有九堡派出所或上城区公安分局民警陪同下,非法入企办案的,请立即:110报警+录像取证”。

警察警示企业警惕警察,这可真是阳光底下的新鲜事。

但是如果了解了这则《警示》的发布背景,那就见怪不怪了。

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地方的执法部门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违规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很多人形象地把这种做法称为“远洋捕捞”,执法部门成了捕鱼者,司法权力成了捕捞船,而异地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则成了被捕捞的鱼虾。

渔船之所以出远洋,是因为大海深处有鱼虾,而警察之所以去外地,是因为外地企业有油水。各地政府近年来财政吃紧,这些执法机关给外地企业施以大额行政罚款,以此“充实”本地财政,逐的是利,为的是钱,简直成了做生意的商人,又谈何去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

9月6日,被称为“非洲手机之王”的传音控股财务负责人肖永辉,被远在东北的丹东市采取留置措施及立案调查。9月9日开盘后,传音股价一度大跌超过8%。

除此之外,经济观察报最近引述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的一篇“广东省情内参”称,广东省的“互联网业态公司遭受异地逐利性执法,生存难以为继”。

该内参称,近年来,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市已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以广州市为例,自2023年以来,朴朴、壹健康、九浚等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而且大部分案件存在较明显的逐利性执法动机。

上述内参提到,广东壹健康集团本属广东的“专精特新”企业,其在2022年就实现了24.23亿元收入,2023年6月底提交申请赴港上市。同年10月,河南省焦作、商丘两市公安局以该集团企业涉嫌诈骗为由,出动1600多名警力到广州,对壹健康集团旗下公司进行“远洋捕捞”,先后冻结该集团子公司相关账户64个。

此举导致该集团被迫撤回赴港上市的申请,并因资金问题,导致工厂停工、生产停摆、经营难以为继、员工工资难以发放,集团业务陷于瘫痪,至今未能恢复正常的生产和运营。

报告进一步指出,这种现象在珠三角地区尤为严重,特别是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已成为“远洋捕捞”的高发地。这么严重的情况,是不是应该引起大家的警惕和深思?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远洋捕捞”式执法的做法对执法机关与政府公信力、权威性的破坏相当大,极大动摇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和依赖。

这种违规异地执法的“远洋捕捞”行为,名为执法,实为违法,是司法权力的滥用,是对国家政策的践踏,是“杀鸡取卵”,是“饮鸩止渴”,极大挫伤了民营企业家的投资决心与创新活力,败坏了相应地区营商环境的可预期性,也明显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动摇了很多企业家对于营商环境的信心,应该迅速予以“叫停”,并进行严格规范。

其实,国家早已发现并开始重视此类问题,针对近年来高速增长的逐利执法案件,国家相继出台“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的六个严禁”、“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等文件,以图制止这类行为。

今年以来,山东、河南、宁夏等多地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其中安徽省公开向社会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包括对涉企违规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方面。

据媒体报道,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也在主动应对恶性逐利执法案件,积极保护当地企业家。上述杭州九堡派出所发出的警示,正是地方反击外地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进入企业办案的行动。

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10月8日,在国新办的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会上表示: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特别是要规范异地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防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

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检察政策、措施、工作与宏观政策取向相一致,扎实有效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切实防止和监督纠正趋利性执法司法、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问题,促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

5天后,司法部也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声,将向社会公布一批监督案例,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涉企执法监督。

10月28日,《学习时报》在头版重要位置,刊发“把涉企任性执法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文,言辞犀利地指出,逐利执法从根本上违背了行政执法的初衷,严重损害营商环境,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官方资料显示,《学习时报》创刊于1999年9月,由中共中央党校主办,以各级党政干部和广大知识分子为主要对象,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党唯一专门讲学习的报纸。

2019年,《学习时报》新进入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名单,是中共中央党校直属单位,也是我国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和研究阵地,该媒体的地位和作用可见一斑。

那么,如何真正从源头和制度上消除异地逐利性执法的土壤,堵死此类非法“远洋捕捞”的口子?

我们认为,首先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以及《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第346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等规定,不得随意把人带走。

其次,要严格执行行政罚款收支分离两条线制度,禁止以任何形式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额度和办案数量与执法人员待遇挂钩或变相挂钩,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责。

其三,对司法机关冻结划转外地的民营企业账户财产进行严格规范,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重点关注,必要时进行实地督查,从体制机制设置上遏制趋利性执法司法。

此外,对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审慎实施逮捕、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尽可能维护企业合法业务活动的稳定,最大限度防止因少数人涉嫌违法犯罪导致整个企业停产破产的悲剧。

执法要有力度,但也要有温度,这样市场才会有热度。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企业家是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他们的信心,真的比金子还宝贵。市场没有了温度,冰窟一片,执法者又去罚谁的款,关谁的店呢?

我们一直在讲要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那么及时重拳出击,叫停整顿违法“远洋捕捞”,不正是立竿见影的提升信心的举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