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等2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于大家关注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也作出了回应。民民摘编了部分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高频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问题1:《若干措施》专门提出要开展适老化改造,强调支持地方将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重点支持范围,请问民政部将如何推进这项工作?
答:实施适老化改造,可以针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和行动特点,对家庭环境进行升级改造,大大降低老年人摔倒的外部风险,营造更宜居的生活环境,让老年人居家养老更安全、更舒适。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实施了“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计划“十四五”期间,全国完成200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172万户改造任务。同时,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发布《适老环境评估导则》《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通用要求》等一批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适老化改造提供技术规范支持,逐步建立了长期工作机制。
《若干措施》强调支持地方将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重点支持范围。民政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争取有关资金支持,引导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并将优惠支持对象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拓展到有需求的广大老年人家庭。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26个省份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争取资金约28亿元,拟为84万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补贴。
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督促指导,持续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支持范围予以大力推进,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地把好改造设施设备的质量关,加强改造资金管理,完善招投标程序,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监管。
问题2:《若干措施》把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作为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重要举措放在首位。请问民政部在推动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方面有哪些举措?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的问题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准确把握老年人需求变化,不断扩大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助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方面,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意愿,聚焦失能照护、助餐服务等刚性需求,要求全面推进智慧型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持续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推动老年人助浴服务发展,建立智能化助医服务系统,支持助洁、助行、助急和探访关爱等服务,让老年人可以足不出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在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方面,统筹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资源,支持开展老年认知障碍社区照护服务,支持设立社区老年用品、康复辅助器具展示和配置服务(租赁)站点,推广“养老顾问”模式,畅通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渠道,让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优惠优质的社区养老服务。
在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方面,持续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大力支持护理型床位建设,支持增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完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支持政策;完善公建民营等运营机制,加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品质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在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方面,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支持组建县域养老服务联合体,鼓励盘活闲置农房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支持老年消费品下乡,更好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问题3:《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请问民政部将采取哪些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保障性措施?
一方面,多措并举降低供给端经营成本和价格——
在税费优惠方面,严格落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电、气、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支持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养老机构融资需求,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在人才支撑方面,推进养老服务职业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行动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和收入水平同步提升,支持养老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和职业资格评价。
在做强经营主体方面,支持各地培育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引导具有主业优势的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行业,鼓励探索建立区域养老服务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养老服务市场。通过加强多方面要素支持保障,助力养老服务经营主体降本增效、做大做强。
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提升需求端支付能力。聚焦破解失能照护支付难题,明确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着眼增强养老消费储备,鼓励信托公司加大养老领域信托业务探索,鼓励保险公司合理设计适合老年人的保险产品。围绕促进养老服务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消费选择。
问题4:落实《若干措施》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如何进一步推动老年用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老年用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产业创新、供给优化和标准建设,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01
大力支持老年用品产业发展
引导企业加快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支持企业提升老年用品的功能性、智能化和设计水平,针对健康管理、智能照护等高端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重点产品联合攻关。支持老年用品领域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增强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02
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持续发布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鼓励企业开发适配性更高、体验感更好的产品和服务。综合运用5G、工业互联网等,提升老年产品生产效率和供给质量。发挥媒体宣传推介作用,打造一批创新力强、品质优良、有影响力的老年用品品牌。
03
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细化老年用品安全、功能、性能等指标参数及测评方法,制定老年用品通用标准体系,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信息化服务标准研制,以高标准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完善产品质量追溯标准,研究老年用品分类分级标准体系,推动建设标准化、专业化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测试平台。
04
强化养老康复产业链
关键技术装备攻关
抓好失能老人护理、养老康复等当前急需产品的攻关研制工作,加快养老装备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养老装备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强生物制造与增材制造融合,加大对养老服务机器人攻关的支持力度,加强养老服务典型场景挖掘,加快养老服务机器人相关标准制修订。
问题5:市场监管总局在“打造安心放心养老服务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展了哪些工作?
强化养老服务标准支撑
联合民政部、商务部印发《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和举措。围绕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等方面,制定发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8项,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认知症老人照护、养老机构康复器具配置等国家标准研制。通过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部门联合发布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宣传培训,同时以标准化试点示范带动标准实施。
深入开展养老服务认证工作
利用服务认证体验周、服务认证良好案例交流等活动,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引导养老服务认证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共有具备养老服务认证资质的机构55家,有效认证证书238张。开展统一的养老服务认证制度研究,针对我国以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主的居民养老模式特点,积极推动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认证制度”,并遴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认证试点工作。
加强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
畅通以全国12315平台、12315热线为主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涉老产品等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专门就加强老年人消费保护作出具体规定。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强化质量分析,改善消费体验。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聚焦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老年服务重点领域,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扎实开展老年人相关特殊食品监管
加快推动相关特殊食品审评审批,促进更适合老年人消化吸收的产品加快上市,针对老年吞咽功能障碍可能引发营养不良、误吸的情形,积极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增稠组件产品的审评审批,满足特殊人群营养健康需求。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深入实施产品注册备案、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监督检查的全过程监管,守牢安全底线,营造安心放心的特殊食品消费环境。
来源 :杭州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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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房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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