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工作,切实提升矫正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栾川县司法局于11月13日组织全县盗窃罪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教育活动。
教育活动前,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验,验明身份,查看豫在矫APP使用情况,重申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和在矫意识。
法治教育活动中,工作人员为矫正对象讲解《刑法》及司法解释中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分析罪名的构成要件,通过典型犯罪案例深度解析盗窃罪及其下游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其转化犯罪抢夺罪、抢劫罪,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深刻汲取教训,做到学法守法,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贪图小利,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生活中做好普法宣传员,帮助身边人远离违法犯罪。
警示教育活动中,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警示教育片《心中有戒》,讲解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和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时刻牢记身份,做到心中有尺、行为有戒,杜绝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心理辅导活动中,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智慧矫正VR系统沉浸式体验监狱牢房生活、车间劳作、学习和探监等场景,让社区矫正对象亲身感受到高墙内外的差距。
活动最后,社区矫正对象写下学习心得体会,表示今后一定尊法守法,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觉改造自己,不再触碰法律红线。
下一步,栾川县司法局将持续开展分类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栾川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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