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部长表示,编造并散布虚假信息,以及严重侮辱他人名誉和人格尊严的行为,已经足以构成犯罪行为。
11月12日下午,越南公安部部长梁三光大将在国会答问时指出,当前针对散布假新闻以及侮辱组织和个人尊严的行为,所施行的行政处罚力度尚不足以形成足够的威慑效果。他进一步说明,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缺乏明确量化规定来识别和处理这类行政违法行为,或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特别是在网络空间内发布虚假或不实新闻,以及侮辱他人名誉和尊严的行为,其严重程度尚未得到清晰界定。
同时,对于编造并传播明知为不实的信息,且该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人名誉与尊严的情况,也足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公安部部长对此表示:“我们提议,在处理这类行为时,可以不必过分考虑其造成的具体后果,而应着重于对违法者施加足够的法律威慑力。”
越南公安部部长梁三光将军
梁三光表示,假新闻、虚假信息造成许多严重后果,对社会经济、国家主权和全球安全构成巨大威胁。近期常见的违法行为包括散布、储存虚假、不实消息,歪曲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诽谤、抹黑政党组织和个人,造成信息混乱,侵犯合法权益,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声誉和荣誉。
主体利用假新闻、不实新闻获取浏览量、点赞,甚至牟利诈骗。假新闻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尤其是对股票、金融和房地产市场。公安部部长报告称:“有的信息导致股市损失数万亿越南盾。”
警方还发现创建和利用团体的行为会误导人们的认识,煽动异常行为、暴力,并宣扬迷信、骚乱和性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人创建群组来提供信息来对付和反对当局,例如报告 141 检查站、清除酒精控制检查站、快速射击或对付功能部队。社交网络上的群体还被利用买卖外币、假币、文件、文凭、假证书、禁止流通的书籍、报纸和出版物、买卖毒品、买卖武器和爆炸物。
梁三光部长强调,将严厉打击并严肃处理那些违法乱纪、导致网络空间及社交网络环境不安全、秩序混乱的行为。他向各部委提出要求,务必驳斥错误观点,增强社交网络用户辨别并抵制假新闻的意识,同时在社交平台上揭露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与伎俩。
越南公安部还秉持着“不让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机会散布可能扰乱治安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的假新闻”的原则,积极推动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
第14/2022号法令取代了第15/2020号法令,并加强了对社交网络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具体而言,该法令规定,对于在社交网络上散布虚假新闻、歪曲事实、进行诽谤、侮辱他人荣誉和尊严、宣扬不良风俗、迷信、暴力以及类似行为的个人或组织,将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