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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1月1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三名罪犯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根据官方通报,郭某某是一名民办小学教师,从2013年至2019年2月,他利用教师身份奸淫6名女学生共计百余次,受害者初次被侵犯时均不满14岁。此外,他还多次猥亵另外3名未满12岁的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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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传出,人们在纷纷为审判机关点赞的同时,也引发一些思考:在3名罪犯中,身为小学教师的郭某某,短短几年时间内竟然奸淫女生百余次,这中间就没有人发现吗?还是发现了没人管?

与郭某某一起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务工人员尚某某和农民公某某。

从2011年至2020年,尚某某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选取低龄幼女进行性侵害,共奸淫、猥亵8名幼女。他还偷拍性侵害过程及隐私部位视频,要挟长期奸淫其中4名幼女,导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抑郁和焦虑症并多次自杀未果。

公某某是农民,自2015年起至2020年1月,他对同村女孩张某实施长期性侵害,共计单独实施强奸8次、轮奸2次、单独或共同猥亵40余次,最终导致张某不堪忍受自杀身亡。

一起起案件触目惊心,令人愤怒!审判机关的这一判决顺应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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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审判机关人表示,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绝不手软。此次对三名罪犯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立场,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尽管罪犯已经伏法,但那些被凌辱的孩子们心灵所受到的伤害将永远难以平复,那个自杀身亡的孩子,成为家人心中永远的痛。

李较瘦 希望这些案件能够以案为鉴,提示广大未成年人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性侵害的能力,一旦遭受不法侵害要立即寻求父母、学校、公安机关帮助。 同时,也呼吁家长和学校认真履行未成年人监护、看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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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共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