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来看看,这些瓷砖全都是刮痕”“门和柜子的材料也货不对板!”近日,为了调解两起由房屋装修质量问题而拖欠装修款引发的纠纷,武鸣区法院的法官陈景来到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法官在现场勘察
连某和赵某在同一小区购买了房子,请刘某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装修完成后,连某和赵某认为装修公司工艺粗糙、选材以次充好,拒不支付装修尾款1.5万元和1.6万元,刘某多次催要未果,于是将连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装修尾款和逾期付款利息。
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共同到案涉房屋,查看装修情况,并现场进行调解。
△法官在现场勘察,发现房屋地板上有十多张便利贴,写着“客厅瑕疵”“过道划痕”等。
起初,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各执一词。刘某表示装修有些许瑕疵是不可避免的,没有任何一家公司能够做到完美;连某和赵某则认为刘某在为其装修工艺不合格找借口,装修没有达到正常装修公司该有的水准,更换装修材料时也没有告知被告。
△法官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
既然“标准”有分歧,是否可以引入一个双方认可的“统一标准”?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明理之后,双方达成统一意见,由原告申请司法鉴定,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双方的情绪也缓和了下来。
△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商量调解方案
“涉案金额虽然数额不大,但是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将心比心,新房装修好了不能入住,确实闹心。”法官表示,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才能准确把握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图:梁艺凡 蓝薇薇 黄敏
排版:覃江律 校对:岑素娴
初审:刘雪蕉 复审:钟小琴
终审:梁俊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