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烟台市纪委监委消息:经烟台市委批准,烟台市纪委监委对烟台市蓬莱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杜康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康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工作调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身边工作人员谋利;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杜康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杜康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烟台市蓬莱区第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