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农民朋友们,国家致力于守护咱们农民朋友的土地权益,制定了很多国策法规旨在保护我们的耕地资源,确保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以下是六条不可触碰的农村土地红线,违反者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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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合规的自建房翻建申请不得无故拖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禁止一刀切的强迫复垦复耕: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应当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3.征地拆迁中禁止非法手段:

在征地拆迁中,使用暴力威胁、断水、断电、断路等非法手段迫使百姓搬迁是严格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土地征收补偿不得低于当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提到,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5.不得随意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6.禁止以租代征,低价骗取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明确,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如果遇到违反上述六条红线的行为,农民朋友们千万要合法维权,守护自己的权益!让我们携手保护耕地,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美丽新农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