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呼中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第十一期业务大讲堂,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解读相关知识。
学习过程中,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从施行时间、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细致解读。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的迫切要求,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保障。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要明确规定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信息。要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提醒各行业部门和群众做好应急准备,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使应急干部提升对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意识,在学习过程工作中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充分发挥应急力量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呼中区大局稳定。
监 制:孙剑波
审 核:李振凯
责任编辑:白 玉
编 辑:张 钊
供 稿:呼中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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