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通知明确,国务院办公厅对放假调休原则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

根据通知,2025年放假调休日期如下:元旦假期为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春节假期为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清明节假期为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劳动节假期为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端午节假期为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国庆节、中秋节假期为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据了解,《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1949年发布以来,经历了1999年、2007年、2013年、2024年四次修订。

根据修改后的办法,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修改后的办法还明确,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记者 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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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旅游报

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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