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延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区园林绿化局延园绿函〔2024〕63号公函,反映:延庆某公园有施工单位涉嫌砍伐树木。执法人员知悉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确有树木被砍伐的痕迹。经核实,砍伐过的树桩共计25株。之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砍伐树木的是某路架空线入地项目工地施工所为,施工单位是北京某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中心。
2024年7月2日,执法人员对该租赁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当事人提供了相关审批文件,批复需要移植的树木共计123棵。当事人声称,2024年6月29日晚上施工时,工人误将需要移植的25棵树木进行了砍伐。经评估,这25棵树木估价总额为4623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砍伐树木行为。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和《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最终给予北京某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中心罚款人民币23115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我市严格限制移植树木和严格控制砍伐树木。因特殊原因确需移植或砍伐的,应当经园林绿化部门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内容执行。
本案中,北京某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中心在施工过程中误砍了需要移植的树木,虽然提供了审批文件,但并未严格按照批准内容执行。
已办理移植审批的25棵树木不在砍伐之列,这是该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中心主要的违法事实。
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砍伐树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地点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处所砍伐树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
保护城市绿地,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在这里提醒大家,移植砍伐树木时,请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许可,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