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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11月13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截至2023年底,陕西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5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1.6%,超过全国21.1%的平均值。近年来,陕西省财政厅“四维一体”持续推进陕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陕西省老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在居民养老方面,2021年,报经陕西省委、省政府同意,陕西省建立了“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即2021、2023、2025年,每年7月1日起,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提高4元、3元、3元。陕西财政认真落实机制要求,每年提前谋划,足额安排所需资金。在职工养老方面,2024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陕西省按3%的比例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落实好这一政策,陕西财政研究建立省与市县财政补充养老保险基金长效投入机制,即按属地参保原则,企业退休人员在省本级参保的由省财政负担,在市县参保的由省与市(区)按5:5比例分担。

2021年以来,陕西财政共下达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527.9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337.69亿元、省级资金190.28亿元,确保了全省305万名退休人员和593万60周岁以上的参保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落实到位。

陕西财政按照省政府关于发放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的政策要求,全省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2021年以来,累计下达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资金118亿元,惠及全省330万老年人。同时,为进一步解决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护理难问题,陕西省从2024年1月起建立并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全省低保家庭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提供每月200元的补贴。2024年,陕西财政下达省级补助资金3936万元,补助市县统筹用于保障养老服务补贴的落实。

根据《陕西省“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计划3年完成5万户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去年以来,陕西财政累计下达补助资金4900万元,支持完成3400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执行民办机构床位建设补贴政策,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3000元、改扩建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资金由省和市县共同承担。

与此同时,陕西财政坚持边调研边完善政策,及时把调研成果通过政策文件、工作部署等形式,转化为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不断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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