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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精神,严格落实《镇安县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具体措施》要求,优化配置盘活资产,破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短缺问题,镇安县财政局创新“321”管理机制,快速推进“公物仓”建设,强化资产调剂调配,实现共享共用,有效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坚持制度先行。镇安县财政局牵头制定了《镇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详细明确了范围及模式、机构及职责、流程及要求、监督检查,为全县“公物仓”建设提供了遵循。同时,为规范“公物仓”管理,镇安县财政局先后制定了《镇安县公物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镇安县公物仓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镇安县公物仓资产出入仓管理办法》《镇安县公物仓消防管理办法》《镇安县公物仓虫蚁等有害生物防治办法》等10个管理制度,为加强日常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为快速推进“公物仓”建设,镇安县财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物仓”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公物仓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镇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物仓建设范围及模式、机构及职责、流程及要求等内容,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单位“公物仓”建设工作纳入“过紧日子”考核体系,保障“公物仓”建设顺利进行。
创新管理机制。镇安县财政局创新“公物仓‘321’ 管理机制”,同步建立县级、部门、单位3级管理台账,搭建集中仓、单位仓2仓,充分运用财政云预算一体化管理平台,全面规范公物仓管理。按照县级、单位“分级设仓、以单位仓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坚持“镇(街)必建、部门应建尽建”的原则,委托县国投公司作为仓储企业,建立公物仓库房2600平方米。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5个镇(街)、12个部门单位建立了单位公物仓。
规范日常管理。在日常管理中,镇安县财政局严格落实“公物仓”管理制度,聚焦行政事业单位6大类8种资产,严格申请、入仓、出仓、账务处理等程序,全面清理全县各级各单位闲置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公物仓”管理,并落实3名管理人员,规范加强日常管理。目前,全县已累计入仓资产5大类,共计27693台(套/件),资产原值(部分)达5977.77万元;充分发挥公物仓调剂作用,以县级“大平台”带动单位“小资源”,实现县级与单位资产统筹融合,促进资产共享共用,累计出仓资产224台(套/件),资产原值885.5万元。特别是在柴坪镇政府办公楼办公家具配置工作中,镇安县财政局充分整合了县级仓和单位仓资产,全部通过“公物仓”进行调配配置,切实节约了财政资金,有效发挥了闲置资产作用,切实把“过紧日子”的具体措施落到了实处。(胡庆斌 张强 汪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