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部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的说理性、说服力存在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同级监督的权威性。山东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突出“三个聚焦”,抓实“三个环节”,规范精准适用再审检察建议,同级监督的刚性有效增强。
一是聚焦精准监督,强化事前全面审查。在办案过程中,准确甄别和适用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的不同情形,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优势,重点围绕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问题,突出抓好规范监督和质量把控,强化案件审查的精细化和全面性,在全省推行“1+N”办案新模式,即在书面审查这一传统办案模式的基础上,强化办案亲历性,坚持全面听取当事人或代理人的意见,综合运用正副卷调阅、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积极借助特邀检察官助理、检答网、专家咨询平台等“外脑”智慧,对案件进行全链条立体式审查和办理。同时,把提升文书制作水平作为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确保再审检察建议文书案件事实表述清楚、争议焦点把握准确、监督意见论证充分、逻辑分析清晰严谨、文书制作标准规范,把好再审检察建议的出口关。
二是聚焦法检联动,推进事中沟通交流。各地在办案过程中,主动与法院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推动达成办案共识,适时开展再审检察建议工作综合分析和通报。落实好法检共同调解机制,把握案件再审这一契机,加强后续跟进和释法说理,积极配合法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山东检察机关结合开展的“庭审观摩、听庭评议”活动,对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出庭支持再审,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观摩和评议,发挥再审检察建议对案件办理的实质纠错作用,进一步推动法检两院就思想认识和裁判规则达成共识。
三是聚焦跟进监督,做好事后跟踪问效。对已制发的再审检察建议,建立“一案一台账”制度,严格落实再审检察建议备案机制,及时向法院了解和掌握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做好跟踪监督和持续监督。今年初,为抓好再审检察建议制发后续环节,推动再审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促进实现有效监督,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未采纳及抗诉维持案件‘回头看’”活动。通过认真排查梳理、及时分析评估,发现法院无正当理由未回复或采纳的,加大跟进监督力度,共办理跟进监督案件19件,提出抗诉9件,通过监督方式衔接形成上下一体的监督合力。
(作者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