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屠夫侵犯4名女子,将脸皮割下做面具,挂在墙上欣赏,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而这个屠夫最终的结局又将如何呢?
2002年,河南郑州曾发生过一起骇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此案的凶手专门挑选漂亮的女孩下手,此人不光劫财劫色,事后他还要杀人灭口。
更加恐怖的是,这个凶手还有割人脸皮,带回家收藏的变态嗜好。那么这位变态至极的凶手究竟是谁?他又为何要残忍杀害这些无辜女子呢?
接下来的内容,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这起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名叫郑铁功,他的职业是一名卖肉的屠夫,说起来这也是一份凭手艺吃饭的稳定工作,而且收入也并不算低,但郑铁功这个人,却生来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主,他每天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总想着吃喝玩乐、不务正业。
那个时候,郑铁功总是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发大财,显然屠夫这份工作,只能让他维持温饱,想要让他过上梦寐以求的好日子,却是不可能的。
该怎么办?郑铁功这个人心思不正,所以他为了“一夜暴富”,他就开始琢磨起各种歪门邪道的事情,只要能赚钱,郑铁功便会想尽办法去“捞偏门”,即使他知道这属于违法行为,但他却仍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出事。
原本郑铁功也曾经谈过女朋友,但对方嫌他不干正经事,在和郑铁功沟通了几次,发现郑铁功是属于典型的“狗改不了吃屎”,这个女朋友就离他而去了。
郑铁功也没有伤心,他反而乐得逍遥自在,郑铁功除了贪财还好色,所以他有了钱之后,他就会去娱乐场所找乐子。
这一天,郑铁功和往常一样去歌舞厅快活,当他一进舞池,就注意到了一位丰腴性感的风尘女子,这完全就是郑铁功的理想型。
心动不如行动,郑铁功赶忙贴了过去,与这位女子手拉着手开始跳起舞来,几支舞过后,他们也变得熟悉了起来,两人在舞厅里喝了不少酒,随后这位女子就跟着郑铁功回了家。
当郑铁功再一次睁眼,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此时床上已经空无一人,显然昨晚的女伴已经离开了,郑铁功也没当回事,毕竟这种一夜情的事情,对于他来说也不是第一次体验了。
原本郑铁功躺在床上,还对昨晚的事情回味无穷,但他突然想起来什么,赶忙拉开了一旁的抽屉,这个抽屉里有郑铁功“偷鸡摸狗”了很长时间,才终于攒下来的6000块钱。
果然,郑铁功的这6000块钱被女人给偷走了,郑铁功气坏了,他决定自己要找到这个女人,然后好好地报复她一番。
之后几天,郑铁功经常在歌舞厅附近转悠,就想找到这个偷钱的舞女,但非常可惜,这个舞女偷了这笔钱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该怎么办呢?郑铁功的心里冒出来一个邪恶的想法,他决定报复这些出入娱乐场所的风尘女子,打定主意后,郑铁功就开始寻找作案目标了。
这一天,郑铁功看到一个舞女孤身一人离开后,他心中就滋生了一股抑制不住的邪念,鬼使神差的,郑铁功跟在了这个女人后面,一路寻找着作案的机会。
这个被郑铁功盯上的女人,名字叫李丽,由于家里条件非常差,所以李丽年纪轻轻就外出打工了,因为没有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李丽才会沦落风尘。
李丽已经在这家歌舞厅工作一年多了,这一年她才只有十七岁,因为李丽每天晚上下班后,都走同一条路回家,所以她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警惕之心。
郑铁功在后面远远的跟着李丽,当李丽走到一处交叉路口时,郑铁功一看四下无人,他突然从后面冲了上来,一把捂住了李丽的嘴,把她拖到了立交桥下面。
当时李丽被吓坏了,她用尽全力挣扎,但奈何后面这个男人的力气实在太大,她根本就无力反抗,就这样她被拉到了一个阴暗处,被这个恶魔强暴了。
郑铁功侵犯了李丽以后,又把她身上的财物抢夺一空,按理说,一般的抢劫犯都只是劫财劫色,但显然郑铁功脑子不太正常,等到他做完这一切以后,郑铁功还觉得不解恨,于是他又拿起路边一块大石头,狠狠地砸向了李丽的脑袋。
李丽这个可怜的女人被郑铁功强暴,被他抢了财物,现在又被他用一块大石头砸碎了脑袋,不得不说,郑铁功此人真的是一个变态。
郑铁功砸了一会儿后,李丽早已经没了动静,但郑铁功这个恶魔,却还是担心李丽“死的不够透”,他又向李丽的脑袋抡了几下子,紧接着,郑铁功又用一旁的建筑废料,把李丽尸体简单掩埋了一下,然后十分从容的离开了。
郑铁功虽然心理变态,但这毕竟是他第一次杀人,犯案以后他在家里躲了好几天,那一段时间,郑铁功也害怕警察找上门,他每天都观察着外面的风吹草动,就连夜里睡觉都不踏实,随时做好了“跑路”的准备。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郑铁功却发现一切风平浪静,既没有人注意到他,也没有警察找上门来,郑铁功的胆子就变得大了起来。
说起来,郑铁功本身就属于“随机杀人”,李丽与郑铁功根本就没有任何联系,再加上他作案的时候周围无人目击,当时的刑侦技术也远不如今天这般先进,尤其是一路上也没有摄像头拍到了郑铁功,所以他才会侥幸逃脱。
自从郑铁功第一次作案以后,他就喜欢上了这种杀人快感,白天的时候,郑铁功就和往常一样在市场杀猪卖肉,到了晚上,他就去舞厅寻找合适的目标。
有了第一次杀人、抢劫、强奸经验以后,郑铁功才知道原来舞女们都是“有钱人”,因为这些风尘女人下班后,她们随身都会带着很多现金,这些钱都是老板们打赏给她们的小费,而且郑铁功还发现,越是漂亮的女人,她们口袋里的钱就越多。
所以郑铁功再挑选目标的时候,就专门挑选那些年轻漂亮的风尘女子下手。一转眼,时间来到了2002年的2月26日,这一天距离郑铁功第一次犯案,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这一天晚上,郑铁功又有了新的目标。
这个新目标叫赵小萌,这一天她和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她来到出租屋门前,刚打开房门,赵小萌突然感觉背后有一股力量袭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赵小萌就被人控制住,来人一把将她推进了屋里,此时赵小萌的心里十分清楚,她这是遇到抢劫犯了。
而这名“抢劫犯”正是郑铁功,说起来郑铁功此人还是颇有几分犯罪天赋的,他也知道总在一个地方作案容易出事,所以他也是随机挑选娱乐场所,去选择自己的作案目标。
其实早在这一次下手的几天前,郑铁功就已经盯上了赵小萌。经过几次跟踪以后,郑铁功终于摸清了赵小萌回家路线,所以他准备行动后,他就一直悄无声息地跟在赵小萌身后,直到赵小萌打开房门以后,他才开始行动。
郑铁功控制住赵小萌以后,他又掏出了那把造型夸张的杀猪刀,然后恶狠狠的威胁道:“想要活命,就赶紧把值钱的东西拿出来”。
赵小萌看着对方凶狠的模样,她根本不敢有丝毫的反抗,连忙把钱和首饰都交给了郑铁功,赵小萌原本以为,她只要乖乖给钱就可以逃过一劫。
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郑铁功拿到钱以后并没有放了她,只见他嘴角微微上扬,然后一下子就扑到了赵小萌身上,等到他发泄了兽欲以后,郑铁功直接用那把杀猪刀了结了赵小萌。
这一次郑铁功杀人,要比第一次残忍多了,也许是因为职业病的缘故,郑铁功竟然直接把赵小萌给分尸了,然后他又把碎尸藏在了床底下,之后他就拿着钱财扬长离去了。
郑铁功这一次犯案依然没有被警察发现,这也让郑铁功变得更加疯狂,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犯罪天才”,他开始觉得自己永远都不可能被警察发现。
就这样,郑铁功把杀人劫财劫色这件事,完全当成了一个“生财之道”,有的时候,郑铁功先“杀人”太麻烦,他还会直接劫财劫色,然后警告对方不许报警。
几次下来后,郑铁功发现果然没有人报警,后来他也慢慢悟出了里面的门道,原来这些风尘女子都从事着不正规的行业,而且她们普遍都是外来打工妹,她们在郑州无依无靠,所以她们就不敢去报警。
这样一来,郑铁功也就频频得手,一直都不曾被发现过,后来郑铁功觉得,这种靠着“抢劫”过日子的生活,实在是太轻松了,他竟然连屠夫都不干了,他每天都是白天睡觉,然后夜幕降临后,郑铁功就开始行动了。
这一天,郑铁功又盯上了一个姑娘,这是一个从四川农村来郑州打工的女子,她的名字叫吴璐,她被郑铁功残忍杀害的时候,她才只有20岁。
吴璐长得非常漂亮,郑铁功抢劫杀人这么多次,他都不曾看到过吴璐这样的漂亮姑娘,所以郑铁功盯上吴璐之后,他的内心也有了一个更加疯狂的想法。
吴璐在一家洗浴中心上班,她是这里的按摩师,当然吴璐提供的并不是正规按摩,因此她每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客人。
虽然落入风尘,但吴璐也对未来充满了期待,根据后来吴璐家人的回忆,吴璐想要趁着年轻攒一些钱,然后回老家开一家小店,结果没想到吴璐的梦想却永远无法实现了。
通过提前踩点,郑铁功已经对吴璐的上下班时间摸得门清,这一天凌晨4点钟,吴璐准时从店里下班,她朝着家里走去的时候,郑铁功也紧紧地跟在吴璐的身后。
和此前很多受害者一样,当吴璐打开房门的那一刻,郑铁功突然从后面冲了上来,吴璐来不及反应,就会郑铁功捂住嘴巴推进了屋子里。
郑铁功侵犯了吴璐之后,他又逼问吴璐银行卡密码,以及拿走了吴璐家里所有之前的财物,郑铁功看着吴璐那张漂亮脸蛋,他残忍杀害了吴璐之后,他又将吴璐的脸皮割下来,带回家留着慢慢欣赏。
或许是担心被发现,郑铁功离开吴璐家的时候,他竟然在屋子里放了一把大火,等到消防和警方赶到的时候,吴璐已经被烧成了一具焦尸,也是通过这起案件,郑州警方成立了专案小组,这也让郑铁功逐渐走进了警方的视线之中。
郑铁功拿走了吴璐的银行卡之后,他仍然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发现,所以郑铁功便去银行取走了吴璐银行卡上的钱。
警方发现吴璐的银行卡出现了交易记录后,马上展开了调查,当时银行取款机上面已经有摄像头了,所以就拍到了郑铁功的身影,只是看起来有些模糊,而且郑铁功取钱的时候,他也是戴着帽子口罩,这也让警方看不清他的模样。
那么郑铁功后来是如何被发现的呢?因为郑铁功曾经当过屠夫,所以他在杀人分尸的时候,他便采用了“杀猪分猪肉”的手法,这也让郑铁功露出了破绽。
后来郑铁功又盯上了一名风尘女子,这名风尘女子侥幸从郑铁功的手下逃脱,她去了警局报案,这才让郑铁功落入法网。
原本郑铁功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但警方搜索郑铁功家里的时候,却发现了被他割下来的“人脸”,这下子郑铁功想要狡辩也不行了。
最终郑铁功依法被判了死刑,轰动一时的连环杀人案也终于告一段落。只是那些惨死在郑铁功倒下的女孩们,她们的人生再也不能重来了,真的是可悲、可叹!朋友们,今天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此有哪些看法?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