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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珠海市体育中心发生一起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驾驶小型越野车冲撞锻炼市民的重大恶性案件,导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

犯罪嫌疑人樊某已经62岁了,警方初步查明,案件是此人因对离婚财产分割不满而引发。

仅仅是声讨他的罪恶滔天是不够的。一个耳顺之年的人,为什么仅仅因为个人情感纠葛,就向着无辜的人们碾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人?如何识别这种人?多探讨一层,也许事关咱们自身安全呢。

1、他是什么样的人?

第一个感觉是想到了李逵,但是马上被我否定了。李逵滥杀无辜不假,但是碰到假冒他的李鬼,听说李鬼有老娘要养活,他还给了李鬼10两银子;李逵听说宋江强抢民女,愤怒砍了替天行道大旗。可见李逵第一人性毕竟未泯,第二价值观也大致不差。

《天龙八部》里的马大元夫人?也不对,马夫人只是个仇恨萧峰的变态,也没有迁怒路人。

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10月1日,瑞士苏黎世大学的中国留学生Fan Yuhao(范宇豪,音译),在街上砍伤3名幼儿。透过此人的心理轨迹,你会发现完全可以填补关于樊某的空白。

这个范宇豪在社交媒体上表达对从前的女团支书的爱慕,说“爱你就像我对党和国家炽热的爱一样”,然后突然有说“你也就那样吧,差不多三千块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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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他有爱吗?他的所谓“爱”是混淆的,而且可以瞬间转移为“恨”:你也就三千块一晚。这种人身上,爱和恨的边界是不清晰的,上一秒在爱,下一秒就变成了恨。

这种人的特征,是遇到任何不如意,就会迁怒于人,他们根本没有爱,他们谁都不爱,连自己都不爱。

2、反社会人格如何诞生的?

孟子说,人皆有恻隐之心。看到别人被杀戮、受迫害、被摧残,自己于心不忍,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特征,也是最基本的人性。没了这个人性,就不能叫做“人”。

迁怒、生气,未必就对无辜人行凶,要想形成反社会人格,还要有泯灭人性的仇恨,否则一般人连杀个鸡都不忍,如何能对无辜的人下得去手?

范宇豪案件,疑似与台湾有关,据说他听了个讲座,然后就上街伤害孩子。其实这只是一个触发机关,台湾只是他迁怒的一个契机。

珠海这个樊某也是一样,他感情受挫,财产分割不满,这些也只是一个由头。

还有呢,澳大利亚那个烫伤儿童的家伙,逃跑后被澳国通缉,也一定有一个触发的机关。

更早,深圳的日本孩子被害案,苏州女英雄胡友平因保卫校车上的孩子而牺牲案,直至这些年对无辜同胞下手的各种案件,虽然很少公布凶手的行为动机,但是原理肯定都是一样的:就是深度仇恨、泯灭人性的仇恨

这就是说,恨日本人、恨瑞士人、恨澳大利亚人,和珠海这个樊某是一样的,同属于反社会人格:向无辜群众下黑手,就是反人类

已经有一些年了,互联网上充斥着仇恨言论,仇官、仇富、仇资本、仇日、仇美,甚至以色列,实际上这些都是妄想出来的“仇恨”,没有具体对象的恨,没有任何形象化的东西,只是活在暴力语言中,最终啃噬的只能是自己同胞,当年义和团号称“扶清灭洋”,只杀了231个洋人,而受害的中国人,百倍不止。机关触发之后,恶魔不再分什么国界

3、如何加强风险源头防控。

《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一个渔夫捡到一个瓶子,打开后一缕青烟出来,变成了一个魔鬼,就要吃他。渔夫说我救了你,为啥反要吃我?魔鬼说,我发过几次誓,谁救了我,我就给他金银财宝,可是几百年了,也没人救我。后来我就发誓,谁救了我,我一定杀死他。

这就是恶魔的特征,你对他不好肯定不行,可是你对他好也不行。无论怎样,都是你的错,他是没错的。什么公理,正义,这些概念他都没有,只有他自己。

中央指示:

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极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们网友在网上能做的,就是别再宣泄那些子虚乌有的仇恨!

幼儿园的孩子端着假刺刀,对着稻草人乱捅什么?这样的活动不该叫停吗?我国现在处于和平年代,孩子竟然都受到这种暴力熏染,可想而知大人活在什么样的虚幻世界?

要说风险源头,人的思想就是源头。樊某这种家庭矛盾岂不是每天都有,可是为什么发生如此恶性案件?只能说明人的脑袋坏掉了。

这个源头就是这些年各种夹头铁头亚人头,各种臭鱼烂虾,不断挑唆不知所云的仇恨,我敢说,网络挑唆的戾气,远远超过现实的矛盾,我并不否认现实中有着问题和矛盾,但是能把人变态到如此程度,只能说明社会充斥着戾气。

现实的情况是,如今谁提倡爱,提倡爱人类,不要仇日仇美,一定会招致各种谩骂,这正常吗?

在和平发展年代,一些人却整天生产暴力语音,这才是互联网上最大的“谣言”他们不是就具体事造谣,而是生造天大的谣言。现在我们见识到了这种“谣言”的危害了。

由此,至少网络上风险源头防控,也有了线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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