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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薛怀香与被执行人房祥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鲁0883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由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883执1131号。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薛怀香提出悬赏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房祥勇,男,1988年02月05日出生,汉族,住邹城市香城镇房桃村243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8831988****1913。

执行依据

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 ( 2022 )鲁 0883 民初 136 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96034.32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房祥勇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根据举报线索并能实际控制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6%奖励举报人。

举报方式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7553707271、13793771132

联系人:王法官、仲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来源:邹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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