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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尼勒克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十四届尼勒克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一批单位已完成进驻工作。县委第九轮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县史志办公室、县团委、县总工会等4个县直单位及乡镇11个派出所开展常规巡察。近日,各巡察组第一批单位进驻工作动员会已分别召开。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围绕“四个聚焦”,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

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设置了专门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0日。

01

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乌拉斯台派出所、城镇派出所

信访接待室:县委第一巡察组在被巡单位驻地办公室(详见巡察公告)

值班电话:17899216621

电子邮箱:295319048@qq.com

02

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木斯派出所、苏布台派出所

信访接待室:县委第二巡察组在被巡单位驻地办公室(详见巡察公告)

值班电话:19351259307

03

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喀拉苏派出所、胡吉尔台派出所

信访接待室:县委第三巡察组在被巡单位驻地办公室(详见巡察公告)

值班电话:15999285681

电子邮箱:1468743028@qq.com

04

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喀拉托别派出所、克令派出所

信访接待室:县委第四巡察组在被巡单位驻地办公室(详见巡察公告)

值班电话:19351104389

电子邮箱:985634443@qq.com

中共尼勒克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中共尼勒克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制:陈露杰

审核:王正伟

责编:曹 明

编辑:古丽扎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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