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是一项民生大事!每到供暖 季,新小区时常会遭遇“供暖难”的尴尬。如今,集中供暖早已是新建住宅的标配设施,为居民的生活品质筑起坚实的防线。那么到底为何某些小区迟迟不能供暖?
一、为什么某些小区迟迟不能供暖?
小区供暖简单来看,好像交了费就可以开通了! 但事实上一个小区要达到供暖条件,是一个多维度、精细化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硬件设施的建设、安全规范的遵守、合作协议的签订以及入住率的考量等多方面。
一般情况,开发商会在合同中承诺交房第二年集中供暖,但是现实中做不到的也是比比皆是,到底什么原因呢?
近日,领郡东城小区和高新发展·大都荟小区的供暖问题让众业主糟心不已。据了解,2024年4月10日领郡东城小区一期工程向市热力公司上报了供热申请,市热力公司2024年4月11日回复领郡东城小区所在区域市政热源已满负荷运行,市政暂无力满足小区供热需求,目前经协商,拟采用空气泵方式供暖,后期将向业主代表反馈方案、征求意见。
高新发展·大都荟2024年10月17日-22日物业公司对供暖用户摸排统计并上报热力公司(A区总户数1840户,已收房1493户,登记户数558户,需供暖户数363户,供暖需求率20%)。根据《宝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申请用热户达到总户数6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予以供热。
热力公司表示,本小区已纳入集中供热范畴,但因供暖需求率不到60%以上,所以今年无法供暖,若后期满足此条件市政集中供暖。
不同地区、不同小区的具体情况虽有所差异,但追求温暖舒适、安全高效的供暖目标始终如一。那为什么一定要申请用热户达到60%以上才可以供热?
一是低用热率建筑整体获得的热量,将长期、大量弥补热散失,建筑整体及用户单耗异常,导致供热质量低下。
二是低用热率供热直接危及系统安全运行,影响供热质量。供热系统接入低用热率建筑,将出现“大马拉小车”现象,设备需调整相应参数,无法达到额定功率,直接造成运行参数不稳定、系统憋压,甚至管道破裂等安全事故,影响供热质量。
二、停热户为什么要缴纳基本热费?
有人想要交供暖费,也有人想要停暖!但对于停暖还要缴纳基本热费,很多人表示不理解!我不用暖气还要交基本费,这是为什么?
一是热的特殊性。水电气热是家庭生活必需的4种基本能源,热是其中唯一的辐射能,具有热辐射和热传导特性,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商品。
二是户间传热现象。停热户冬季平均室温在10℃左右,必然发生正常用热户向停热户的户间传热现象,用热户热量散失最大值可达到50%。因此,国家标准强制规定,围护结构耗热量在总散失热量中比重大,应计算通过隔墙或楼板等的传热量。
三是正常用热户因户间传热导致热量散失后,回水温度进一步降低,循环水二次加热增加供热企业的燃料消耗,增加制热成本。
因此即使你不用暖气,但是也会造成供热的损耗。如果你确定不用热,那一定要提前办理停热手续。
根据《宝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热用户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经采取停热或恢复用热措施后予以办理手续。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向供热企业交纳基本热费。未办理停热手续的用户视同正常用热,按规定交纳热费。
三、温度不达标如何退费?
11月11日各热源站已陆续点火,进行热态调试,届时供热管网将逐步升温,预计室内温度将在11月15日前陆续达标。不过每到供热季,就有人反映自己家暖气不热!交了那么多钱,没有享受到温暖,这个供暖费可以退吗?
根据《宝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集中供热期内,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热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经热力公司服务人员测温及维修处理后,确认因热力公司原因导致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不达标的,双方根据确认的不达标天数,去除基本热费后,按《宝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退还采暖费。用户应持《用户室温测量登记表》前往热力公司各服务大厅申请退费。
受理退费时间:当年供热期间至次年6月30日前。
小区供暖的顺利推进,关乎每位业主的切身利益。虽说有入住率的硬性规定或一定的市政条件要求,但面对多年不能供暖的问题,开发商、物业、供热企业有义务有责任积极协调多方资源解决,变通行事,确保供暖系统的早日接入与运行,让每个人都能度过一个“暖冬”!
以上为正文,宝鸡新楼市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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