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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经济蓬勃发展的进程中,金融借款活动愈发频繁,金融借款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与之相伴的纠纷也时有发生。近日,新兴法庭承办了一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姜某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中流砥柱,长期为农民和农村企业提供资金助力。在本案中,双方签订了金融借款合同,然而在履行期间却出现了问题,被告在借款条款理解上存在分歧,故未依约还款,在信用社多次索要后,拒不还款。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周春生第一时间便与被告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被告表示会配合法院工作,履行还款义务。为妥善处理纠纷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新兴法庭特邀乡政府、综合治理中心及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到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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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现场旁听活动,乡镇“一线”工作人员身临其境,实现与法律“零距离”接触,为今后工作中调解纠纷、依法办事奠定了基础,真实案件、现场教学,切实提高了普法宣传的时效性。

法官提示:

参与金融借款时,务必仔细研读借款合同条款,明晰权利义务,按时履行还款责任,切不可因大意或误解而陷入纠纷。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借款人,都需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一审|周春生

二审|郝 焱

三审|张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