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1月
红嘴鸥数量不断增加
目前
整个滇池范围内的红嘴鸥数量
已经超过2万只
11月9日
红嘴鸥再次“登上”央视
CCTV-13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关注
作为我市热门的观鸥点之一
海埂大坝近期迎来了
大批游客、市民前来观鸥、喂鸥
时下正值候鸟迁徙季
云南昆明的滇池
吸引了大批红嘴鸥来此越冬
据统计
仅在海埂大坝这一片区域的
红嘴鸥就有9000多只
11月11日上午,海埂大坝上人潮涌动,挤满了前来观鸥喂鸥的市民和游客。暖阳洒在滇池水面波光粼粼,飞舞盘旋的红嘴鸥成群结队,时而翱翔空中,时而掠过水面,时而靠近岸边啄食游客手中的鸥粮,游客们纷纷拿出手机、相机与小精灵们互动、拍照,留下一张张记录美好回忆的合影。
(红嘴鸥:我更爱鸥粮哟!)
有游客直呼
“这么多海鸥在一起,挺震撼的。”
游客:“刚开始来昆明的时候,那天下雨,然后今天又赶过来了,挺好的,很值、很美、很出片。”
游客:“我们是来拍婚纱照的,然后今天来这里喂海鸥。”
游客:“环境好,这里鸟这么多,气候也好舒服,来了看了很好不想走了,都不想走了,流连忘返。”
滇池畔的海埂大坝是红嘴鸥最钟爱的地方之一,这里红嘴鸥的数量也是最多的,正因如此,也吸引了无数市民及游客纷纷前来打卡这份独属于昆明冬日的浪漫。
不少人慕名而来
感受了一把红嘴鸥的热情
游客:“特别高兴,我是第一次(来看),想了很多年了,所以今天就来看了,想了很久很久,今天终于来了。谢谢,这个愿望实现了,氛围特别好,心里很高兴。”
据了解,自11月6日,红嘴鸥飞临翠湖公园九曲桥、燕子桥水域后,最近一段时间海鸥的数量不断增加,目前翠湖公园已有1000余只红嘴鸥,而除了翠湖公园外,市民及游客还可以在大观公园、环西桥、草海水域等地与红嘴鸥邂逅,享受这份冬日的快乐。
文明喂鸥年年说
但还是有人任性为之
看!!!
又有人对红嘴鸥下手了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这名女子在喂鸥时,趁着红嘴鸥啄食不备,一把将红嘴鸥抓在手中,受到惊吓的红嘴鸥不断挥翅挣扎。
但她却不以为然
甚至哈哈大笑起来
该视频在短视频平台发出后
惹怒了众多网友
目前,该段视频已被下架。
游客:“不应该抓,应该是按照规定喂食还可以欣赏,抓肯定对它身体不好。”
市民:“我们应该保护这些宝贝嘛,我是坚决反对(抓海鸥)的。”
而类似不文明的观鸥行为,近期海埂大坝上的护鸥队已经劝阻多起。
护鸥队员对话抓鸥游客:“看这里‘故意侵扰、驱赶、伤害红嘴鸥的,由相关部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50元到500元的罚款’。”
抓鸥游客:“错了我。”
护鸥队提供画面
海埂大坝护鸥队队长 杨邓友:“队员巡逻还有坝上的摄影师和我们协助的话,差不多总的是查处了3起左右吧,都是外地游客过来对《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不了解的情况下(发生的)。”
海埂大坝护鸥队队长 杨邓友:“我们都是把人移交公安这边,对他进行处罚或者是批评教育。”
本来人鸥同乐是最和谐、最美丽的画面,但是一些市民及游客前往观鸥时,为了吸引眼球,居然带上五花八门的东西前去投喂。有喂火腿的,有喂米线、米饭的,还有喂蔬菜、玉米的。
红嘴鸥:我可不是冲着火腿来的
你怎么不举条大鱼呢
(卖火腿还是要看品质,靠蹭流量是没用的)
红嘴鸥:这份心我收下了
但只能说你们不了解我
网络视频截图
海埂大坝护鸥队队长 杨邓友:“包括我们在岗的队员对(乱投喂)都是以劝导为主。包括他们有一些带馒头,一些奇奇怪怪的,像那些拿米线还有拿蔬菜来喂,这些我们发现都是给游客讲解红嘴鸥的觅食习惯,这种食物对它的成长是不健康的。”
昆明鸟类协会副秘书长 王智斌:“红嘴鸥它的食性还是主要以水里的鱼虾为主,它还是属于喜欢肉食性的东西,昆明市政府一直推用鸥粮来投喂海鸥,很多市民还是积极用鸥粮来投喂,但是有些市民、游客又觉得用面包什么的能够近距离接触红嘴鸥,实际上对红嘴鸥来说也是不好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用狗粮、猫粮这些来喂红嘴鸥,对红嘴鸥的身体健康是有一定的伤害,所以我们还是要尽量地杜绝这些东西,不要去乱投喂红嘴鸥。”
【观鸥小贴士】
最佳时机
红嘴鸥11月中下旬起大量抵达昆明。
文明观鸥
请使用专用鸥粮投喂红嘴鸥;尽量避免亲密接触;请勿触摸、追逐、抓捕红嘴鸥;请勿大声喧哗,避免惊扰红嘴鸥。
观赏、投喂完红嘴鸥之后,记得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出行建议
观鸥季尤其是周末、假期,如海埂大坝、海埂公园等热门观鸥地交通流量大。建议尽量乘坐公交、地铁前往。
注意
2023年11月,《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正式施行,对文明观赏红嘴鸥、服从现场管理、保持适当观赏距离、在陆地区域投喂符合标准的鸥粮等行为进行规范,提出禁止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禁止惊扰红嘴鸥以及非法猎捕红嘴鸥等行为。同时,提出对违反规定,有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图源:网络视频、网友评论
编辑:黄潇云
编审:李菁
终审: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