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于《足球》的消息,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中国足协召开新赛季准入会议。在这次会议中,确定了11月25日为新的赛季准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2月20日为异地转让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同时各俱乐部需要在12月下旬完成欠薪欠债,逾期则不允许准入等等。这是“又到一年准入时”,貌似与此前数年的剧本是一样的。但是,这种规定是否存在很大的漏洞可钻呢?再或者,是不是也算是故意让大家都漏洞可钻?很多球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有球迷表示:这不还是走老路么,签字就有希望拿钱,不签字就解散没钱拿,签字了第二年接着“欠薪”。这个情况确实是一个难题,不过在今年似乎有了一些办法上的改善。但是这种改善,其实归根结底,实质性的意义并不是很大。比如说,今年的薪酬确认将继续沿用工资奖金确认表签字的方式,但如果公示期内有异议出现,会要求俱乐部提供支付的银行流水。
这个表面上看确实是个办法,但也只是球员出现反悔的情况以后,才会启动的第二套方案。也就是说,假如在2025年1月31日出现了一名球员反悔,那么只要俱乐部立即支付薪水,并提供了银行流水就可以。再或者,“公关”成功了,停止投诉的话,此事也可以到此为止。
而当你仔细看看下面这张图的时候,相信你会有更为深刻的认识。下面这张图,是2023年12月底时,各家媒体发布的新闻截图。当时的情况是,中超各支俱乐部形势“一片大好”。但是,没过几个月,就咣咣打脸。
而且还有一点,这个事情的处理程序上,似乎也有质疑。正常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先核对欠薪欠债的情况,如果存在这种情况,且无力解决的,就直接取消准入资格。而后具备不欠薪的俱乐部,再进入准入的相关程序。因为,没有还清欠薪欠债的就可以不用考虑联赛准入的事情,直接没有资格提交准入资料。
是不是这个顺序更合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