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如何更“接地气”服务群众,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在中国千年历史文化古镇永泰嵩口,永泰县嵩口人民法庭旧址屹立其中,一代代嵩口法庭人在法槌起落间见证着这个古镇村民们的家长里短、悲欢离合,以公平正义守护着这座古镇。
如何传承嵩口法庭旧址的红色法治基因,倾听人民的呼声,更好地回应新时代人民的期待?永泰县人民法院以传承和创新作了回答。
2024年4月,永泰县人民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在嵩口人民法庭推出“‘枫’泊嵩阳”工作品牌,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小法庭”融入“大治理”,因地制宜打造了兼具地方特点与人文情怀的司法品牌,推动司法为民工作在这座古镇落地生根。
凝心聚力,挥好创建“指挥棒”
嵩口人民法庭旧址
“要把创建工作与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生态司法保护、全域旅游发展融合起来,推动嵩口法庭旧址建设迭代升级,服务古镇旅游和发展,创建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枫桥式人民法庭’。”永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池奇波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上掷地有声地明确了创建基调。
院领导带队自评验收“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
自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以来,永泰法院党组挂图作战、积极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成立专班小组,每周院长办公例会部署、每季度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开展创建工作相关会议34次。充实人民法庭人员力量,积极落实人民法庭各项经费全额保障,多次走访联络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等20家单位。不断强化嵩口法庭创建工作宣传,相关报道被中央、省、市等重点媒体采用57条次。拍摄制作的法治传承记录片《薪火相承》获评第八届“金法槌奖”微视频单元优秀奖,宣传片《庭说“嵩”语》荣获全市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三等奖。2023年9月,嵩口法庭作为福州辖区唯一一个人民法庭被授予福建省第一批“最美法庭”称号。
薪火弦歌,赓续为民“嵩阳路”
永泰嵩口古称嵩阳,周边县市的丰富物产在这里中转流通,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这里交相辉映,历久弥新。明朝初年巡检司移至嵩口,职守永泰、兴化两县治安,历任巡检克己奉公、去贪节流,留下了勤政爱民的美名。同治年间,嵩口司力排溺毙女婴陋俗,创设“拯婴局”,在码头显要处立“永禁溺女”石碑,扭转风气善果被百姓颂扬至今。
嵩口法庭坚持传承发扬“嵩口司”“永禁溺女”的法治文化精髓,将“无讼”理念纳入村规民约,促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构建法律咨询平台、公共法律服务站、移动服务终端、乡村法律顾问的“一平台三服务”工作模式,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36场。
在“赶圩日”驻点嵩口法庭旧址开展普法宣传
此外,永泰法院深入挖掘嵩口法庭旧址时代价值,发挥法治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司法文明研修、干部教育培训、现场巡回审判等活动,在每月初一、十五“赶圩日”前后驻点嵩口法庭旧址开展普法宣传,让红色法治基因代代相传。以肩挑箩筐的张火英法官、扎根基层的林金梅法官等先进人物为榜样,深化“金梅法官调解室”“双赢三心四法”工作模式,源头化解涉婚姻家庭、生态文态保护等纠纷319件,调解相邻权、“三权分置”等涉农案件56件。
息讼止争,锚定枫桥“主基调”
从宗族礼法到乡规民约再到法规政策,古镇纷繁复杂的各类矛盾纠纷,仅靠法院力量显得单薄,把各方力量凝聚起来,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乡镇派出所“e体+”调解室合力调解纠纷
嵩口法庭凝聚多元解纷合力,构筑“1法庭+N调解室”联调网,设立“新乡贤调解工作室”“旅游纠纷调解室”等6个巡回审判点,与嵩口派出所共同打造“e体+”解纷平台,与县文体旅局共同出台《共建诉非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矛盾纠纷“调、立、审”就地办理,合力办结各类纠纷430件。
依托“闽台乡建乡创司法服务保障融合中心”开展巡回审判
启用“闽台乡建乡创司法服务保障融合中心”,致力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着力提升涉台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倾力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力为在樟台胞台企提供纠纷调解、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22项综合司法服务。
开展古庄寨日常巡护工作
此外,永泰法院还立足嵩口古镇文旅特色,设立国内首个“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与县政府联合建立全省首个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司法、社会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共同化解涉古厝违建、合同、继承等各类纠纷8件。
党建赋能,筑牢基层“强堡垒”
六十余载实践证明,“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得好的地方,都是党建引领和党员带头作用发挥得好的地方。嵩口法庭把支部建在庭上,推进法庭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发挥“党员先锋岗”模范作用,为基层党支部提供专业法律指导,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旅游纠纷、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份并督促落实,收到反馈函复率100%,实现优质司法资源下沉到基层、延伸到末端。
搭建“党员普法服务平台”流动下乡普法
同时,打造具有对外辐射能力的党建品牌,搭建流动“党员普法服务平台”,辐射辖区79个,创新性开展党日活动和普法宣传工作21场,以党建促基层善治。创新“老党员+乡贤评理”模式,鼓励党性原则强、群众基础好、业务水平优的老党员担任调解员、陪审员,参与调解、审理案件18件。
与辖区司法所联动联调化解纠纷
聘任各行各业乡贤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普法处纠,释放“无讼村居(社区)”治理效能,萌芽阶段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起,真正实现了“枫桥经验”在嵩口落地生根。
根深才能叶茂,本固方可枝荣。“‘枫’泊嵩阳”工作品牌在实践中拔节生长,已成为嵩口人民法庭的一张重要名片。下一步,永泰法院嵩口法庭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赓续红色司法基因,深耕生态文旅资源禀赋,坚定织密多元解纷网络,为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庭别样“枫”景。
文:永泰法院 宣传处
编辑:姚春霞 薛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