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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全省首次破产案件管理人公开竞争选任考试在宜城市人民法院举行。来自全省10家管理人机构选派的19名工作人员齐聚一堂,在宜城法院十楼会议室参加了破产实务应知应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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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某家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由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指定由债务人财产所在地的宜城法院审理。宜城法院裁定受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以公开竞争方式选任产生管理人的公告,并将破产实务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引入管理人公开竞争选任程序。截至报名期满,共有11家管理人机构报名参与竞争。其中,一级管理人机构2家,二级管理人机构4家,三级管理人机构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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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试题分为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三大类,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企业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管理与分配、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制作等,重点考察管理人对如何履行勤勉尽责职责,以及对规范破产案件办案程序的理解与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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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现场巡考,破产案件承办部门、审务督察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监考。同时,宜城法院还邀请债务人湖北某家纺公司及其债权人湖北晨边中地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到场参与了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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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此次破产实务知识考试,是宜城法院创新以竞争方式选任产生破产案件管理人的“硬招”,是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的“实招”,对促进管理人队伍提升履职能力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快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进度,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襄阳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探索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不断创新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为建立良性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宜城法院陈运超 韩凯玲

审核:王洪

终审:周俊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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