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玉玺 朱艺园)咸阳市于2024年11月7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并于11月9日19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后于2024年11月10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信息,并于11月10日19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接到通知后,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立即展开行动,采取执法督察、下沉驻镇、路查路检等方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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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通过查看“一厂一策”公示牌是否明确减排措施、负责人信息是否完善,检查车间生产情况及在线监测数据等方式,确保相关工业企业缩短作业时间、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针对个别企业“一厂一策”公示牌信息不全问题,认真指导企业修改完善。8名执法监测人员下沉东城办、西城办、阜寨镇、西吴办,协助镇办检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进村入田检查使用散煤,秸秆、生物质禁烧情况。同时为加大污染物治理力度,兴平分局配合市交警大队、市交通执法大队、市综合执法局开展汽车尾气联合执法检测工作,确保上路汽车尾气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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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11日,兴平分局累计出动执法监测人员90余人次,帮扶指导40余家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咸阳市生态环境兴平分局将继续巩固排查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最大决心、最硬举措、最实作风,严防死守,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落实。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共同推进兴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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