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是游戏,不能从头再来,一旦点击开始,就无法撤回。而人们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都会在生活里留下痕迹。湖南一女子就因为之前的三次离婚被第四任丈夫“休妻”。

如果只是因为婚史较多,夫妻间的矛盾想必不会这么激烈,毕竟人在一生中难免遇上几个“过客”。那么该女子在婚姻期间到底做了什么,才引得丈夫忍无可忍?

王某是一个老实的农村汉子,家中并不富裕,年轻时他一直在外打工,忙着赚钱,没找到对象。到了35岁,他辛苦攒了20万,有了老婆本,这才操心起自己的终身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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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要求也不高,只要是个能踏实过日子的就行,媒婆们为了拿到这笔红封,使尽了全身解数,最后一个叫阿芳的人入了王某的眼。

阿芳30岁左右,保养得当,看起来颇有韵味,最中王某意的就是她见人三分笑,嘴很甜,刚好和他性格互补。本来以阿芳这样的条件,在相亲市场是十分抢手的,却不知为何一直没人光顾。

对此媒婆解释说,是因为她有过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只要双方没有孩子的羁绊,王某也不在意她二婚,相处了几次后,两人觉得各方面条件合适,就领证结婚了。

婚后王某以为能过上红烛添光,娇妻在侧的幸福生活,可现实没有他想象的美好。阿芳的“人美嘴甜”曾经是他的最爱,后来却成为他最担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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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花费了不少钱,为了给两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王某每天早出晚归,拼命赚钱。可阿芳似乎比他更忙,时常夜不归宿,她又没有上班,大晚上的出去干什么呢?

王某心头的疑虑越来越重,男人的直觉告诉他,妻子恐怕不是一个安分的人。他开始怀疑,妻子之前离婚的原因恐怕没那么简单,于是去仔细打听了一番,这才知道阿芳不是二婚,而是四婚。而且每一次离婚的原因都是因为出轨,难怪无人愿意沾。

出轨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区别,王某也没有信心自己是特别的那个。起了疑心以后,他便越发注意阿芳的言行,他发现阿芳总是捧着手机呵呵笑,大半夜还一直和人聊个不停,却又不许他看,说夫妻间也要有隐私空间。

夫妻间的确应该有隐私空间,可这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为了弄清楚妻子是否出轨,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王某偷偷拿了阿芳的手机,用她的面部解锁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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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社交软件里翻找了一通,里面干干净净没一点异常,可太干净了也让人起疑,如果不是心中有鬼,为什么要清除所有聊天记录呢?

而在此时,王某又发现了一个隐藏的APP,这一点开,把王某心里的火也点着了。原来这个软件里,全是不堪入目的聊天记录,人名备注的都是“李哥哥”“老公”“亲爱的”一类的,这些称呼王某都没听她喊过。

更可气的是,他在聊天记录中发现,她居然卖掉了自己送她的金项链,还用得来的钱倒贴给情人去宾馆开房,他的头上已经是青青草原,绿的发亮,忍无可忍的他拍下照片后,把阿芳摇醒对质。

阿芳一开始还不肯承认,说是他胡思乱想,直到王某摆出证据后,才苦苦哀求,表示以后绝对不会再犯了。王某已经对她失望透顶,妻贤夫祸少,这样毫无底线的妻子,他不敢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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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他就召集了双方亲戚,提出要离婚。大家不明真相,想着他结个婚不容易,都劝他不要轻易离,阿芳也借势卖惨。但王某的证据直接揭穿了她的真面目。

得知女儿如此道德败坏,阿芳的父母脸上难看,不再管他们的事。王某的家属则是恨不得用唾沫星子淹死她。

尽管如此,离婚也不是王某一个人能决定的,阿芳死活不肯离婚,王某就只能走离婚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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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法院判决离婚是以“感情破裂”为依据的,感情本身是虚无缥缈的,难以界定。在法律上,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给另一方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的,会更容易判决离婚。

出轨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是对配偶权利的一种侵犯,因此也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一般会先由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效后,才会根据过错程度、双方态度等因素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只要王某拿出她出轨的证据,在判决离婚时,按照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作为过错方的阿芳还会被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且阿芳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非生产生活消费中,侵害了配偶的权益,王某还可以向其索赔,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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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芳出轨成瘾,3次离婚都不会改,她摒弃的不仅是自己的道德羞耻心,还有获得幸福的权利。由此可见若游戏人生,也终将被人生游戏。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