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驾被查获,多数驾驶人都会幡然醒悟,在日后酒后禁驾。但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让自己深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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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晚23时25分左右,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在市城区武陵大道与沅安路交汇处附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类”重点风险百日攻坚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高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在进一步核实中得知,高某曾于上个月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刚被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据高某交代,当晚几个单身朋友一起吃宵夜过“光棍节”,就喝了一点酒,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休息后,高某自认为已经深夜,饮酒不多,离家也不远,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直至被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的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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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依法处7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2000,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酒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请驾驶人朋友正确认识酒驾违法危害,坚守法律底线,自觉拒绝酒驾,文明守法出行!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小满 苏莹

编辑:刘眉欣